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033号建议的答复
陈凤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太行山生态保护力度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太行山是京津和华北大平原的生态屏障和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属于《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确定的63个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太行山区水源涵养与土壤保持重要区,其生态系统具有重要的水源涵养与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对保障区域生态安全极其重要。我部高度重视您的建议,研究出台具体举措,推动落实相关工作,并指导、支持河北省进一步加大太行山生态保护力度。
一、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您的建议,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前期工作,2019年6月,我部会同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指导太行山区所在的京津冀3省份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的评估调整,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目前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中。下一步,我部将指导京津冀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的勘界定标落地,加强人类活动的实时监控,对太行山区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管控,维护太行山区的生态安全。
二、指导支持开展太行山生态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您的建议,我部指导河北省进一步深入实施太行山燕山生态环境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在2018年全面排查基础上开展了整治专项行动的“回头看”,印发《太行山燕山生态环境普查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方案》,督促各地全面排查,建档立卡,压实责任,强化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切实做到查清问题、彻底整改。同时,指导河北省于2019年6月开展了违法违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重要河流湖库管理范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四区一线”)范围内的违法违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下一步,我部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继续推动做好太行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建立可持续的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加快解决燕山-太行山片区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切实推动京津冀太行山生态涵养区的绿色发展。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