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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902号建议的答复

2019-08-22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9-08-22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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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能力及监管体系建设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摆到生态文明建设突出位置,大力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就固体废物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亲自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垃圾分类、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和“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等工作。我部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主要开展了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制度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工作安排,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目前全国人大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从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际出发,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主体责任,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证实施“一证式”管理,要求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管理所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二是完善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要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的要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三是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并重;四是强化与清洁生产法的衔接,要求企业事业单位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五是强化与循环经济法的衔接,新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的条款,要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或者标准使用。

  二、不断提升工业固废利用处置能力

  一是在处置能力方面,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不断提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我部积极督促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当地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科学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减少危险废物跨省转移,降低环境风险。“十二五”以来,发展改革委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9亿元,推动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截至2018年底,全国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以下简称“持证单位”)数量近3100家,比2011年增长超过90%;持证单位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超过9000万吨/年。二是在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引导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加快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应用,实施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等重大工程,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三是在技术装备水平提升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目录》,在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废渣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加快引导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实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引导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制度,提升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质量;引导工业企业积极创建绿色工厂,推动《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标准发布实施,提出绿色工厂评价标准,遴选发布了三批绿色工厂。

  三、不断提升工业固废环境监管能力

  一是在机构和队伍建设方面,去年国家机构改革中,我部新组建了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目前省级层面已全部成立了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处,27个省(区、市)成立了固管中心,从组织机构上为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提供了保障。二是在信息化监管方面,我部完善并推广应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初步形成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一张网”。2018年,全国共有超过11万家企业通过信息系统运转130万余份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通过网上办理代替人工办理,“信息跑路”代替“人员跑路”,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危险废物转移时效性。2019年2月,我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运行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国家信息系统联网运行,提升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化、便捷化水平。

  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固废产业发展

  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有条件、有基础、规模适当的城市和地区,指导其开展“无废城市”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税收优惠政策、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方面,作出多方探索。在培育第三方市场方面,鼓励专业化第三方机构从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环境污染治理与咨询服务,打造一批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以政府为责任主体,推动固体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工程项目和设施建设运行,在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前提下,依法合规探索采用第三方治理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实现与社会资本风险共担、收益共享。

  您提出的“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完善法规体系,加大公共设施建设”、“加大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监管手段”等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参考价值,我们也将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进行充分吸纳和统筹考虑。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提升工业固废的利用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建设,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一是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法规支撑。我部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做好《草案》二次审议的有关工作,提供相关论证材料,推动法律早日出台。同时,加快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及其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作,规范鉴别机构,推动建立危险废物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体系,破解鉴定难、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不健全、利用处置不畅等管理问题。

  二是统筹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并在政策、税收、资金投入和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保障。继续推动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深化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发展;定期发布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目录,不断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评价,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三是着力推进国家信息系统应用。我部将加快推进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运行,完善国家信息系统与地方系统互联互通,推动各地全面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加快实现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情况在线跟踪等工作。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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