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红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实回收废旧电池手机等电子产品运行机制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商务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要求,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全力推动包括废旧手机及其电池等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处理工作。
一、关于废旧手机电池等生活垃圾回收的管理措施
一是明确废旧手机及其电池等生活垃圾的分类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27-2010)等规定,废旧手机及其电池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纳入可回收物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类别。二是出台措施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采取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设置环境友好的分类收集站点、分类运输环节防止“先分后混”、加快提高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处理能力等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的措施举措。三是更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我部等相关部门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将废旧手机及其电池的回收处理活动纳入管理范围。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废旧手机回收处理管理制度,管理好废旧手机及其电池回收后的去向,确保回收上来的废旧手机及其电池进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进行规范处理。
二、关于废旧手机电池等生活垃圾回收处理设施的建设
一是征集废旧手机及其电池新型回收模式。2016年,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提出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行业转型升级为主线,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着力推进绿色回收工作,面向全国征集再生资源新型回收模式,截至2018年共征集到49个再生资源回收模式案例,并积极推广爱回收、深圳淘绿等废旧手机及其电池的新型回收模式,鼓励行业内企业创新经营理念,转变经营方式,促进回收行业转型发展。二是统筹建立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基地。2017年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各地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三是研究布局废旧手机及其电池专业拆解处理企业。自《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我部指导各地共建设109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年处理能力超过1.5亿台,2018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量已近8000万台。废旧手机及其电池等新增产品纳入《条例》管理范围后,已有近20家处理企业具备废旧手机等新增产品的拆解处理能力。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认真落实《条例》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废旧手机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环境管理配套政策,优化废旧手机及其电池回收处理设施布局。
三、关于废旧手机电池等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宣传
一是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全民环保意识。我部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契机,动员公众积极参与美丽中国建设;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引导公众按规范分类投放垃圾;推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激发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编写出版《小学生环境教育知识读本》等读物,普及生态环保科学知识、提高青少年生态环境意识。二是开展节能宣传,推广绿色回收。商务部在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指导相关协会在超市、高校等场所开展再生资源“绿色兑换”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居民主动交投废旧手机及其电池等再生资源,扩大绿色回收的影响力。三是积极宣传生活垃圾分类。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多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报道,组织中央媒体进小区、进单位、走街串户,实地查看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同社区群众座谈,参观生活垃圾转运站、焚烧厂,与企业、专家、政府部门深入交流,持续跟踪报道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公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引导企业、民众积极参与废旧手机及其电池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活动,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