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555号建议的答复
李书福等7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甲醇燃料和甲醇汽车普及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部强化锅炉、炉窑治理以及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钢铁等非电行业锅炉、炉窑治理。2019年4月,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明确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目标,实施全流程、全过程环境管理,推动钢铁行业污染排放大幅削减。2019年7月,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通过“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提升产业总体发展水平。
二是积极推进燃煤锅炉深度治理。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要求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重点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
三是指导甲醇汽车分地区应用。2019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加快甲醇汽车制造体系建设、推进甲醇燃料生产及加注体系建设、加快标准体系建设、鼓励甲醇汽车应用、加强甲醇汽车监管等一系列工作。
四是强化标准制修订管理。为加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管理,2017年2月,我部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规定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程序,提出开题论证、公开征求意见、WTO/TBT通报、技术审查具体要求,将标准的技术经济可行性、标准实施所具备的条件作为标准审查的重要内容,强化标准的可操作性。
你们提出的鼓励“醇补气”,科学、客观制定我国环保标准等建议,针对性很强,对于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有着重要参考意义。针对你们的建议,我们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持续深入推进锅炉、炉窑深度治理,加快制修订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工业炉窑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不断提高能源清洁利用水平。
二是根据《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甲醇汽车推广工作,做好推进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强化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是研究制定甲醇汽车排放标准。在深入研究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我国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国大气环境管理需求和行业技术水平,开展实际测试,科学合理提出轻型甲醇汽车和重型甲醇汽车的限值及相关技术要求,推进甲醇汽车行业技术升级。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