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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727号建议的答复

2019-09-02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9-09-02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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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2+4’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北京、天津、河北省(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大气污染物在同一个空气流场内的不同城市间传输扩散,相互影响十分严重。为了有效解决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问题,将生态环境改善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我部与相关省市、部门形成治污合力,打破地方行政区划界限,将区域大气环境作为整体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加强部门协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

  2013年底,我部积极联合相关省市、部门,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共同推进落实区域大气政策措施制定、环境信息共享、预报预警、应急联动、联合执法和科研合作等工作。2015年,协作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2015年重点工作》,将北京、天津以及河北省唐山、廊坊、保定、沧州市划为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核心区,6城市签订合作协议,强化城市协作,建立对口帮扶、共同治理工作机制。2016年,协作小组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选取20个城市,划定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范围。2017年,我部会同相关省市、部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新增8个传输通道城市,对28个城市提出统一工作要求。

  2018年,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确定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8个城市为重点区域范围,要求进一步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并将协作小组调整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由国务院副总理担任组长,研究部署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深入开展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我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内容,积极联合各部门统筹协调重点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的要求,开展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推进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统一规划,组织编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将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二是统一标准,提高区域产业准入门槛,出台《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统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京津冀三地联合发布区域环保标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三是统一监测,建成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形成覆盖区域、省、市三级空气重污染监测预警能力,实现实时监控重点企业“高架源”污染物排放情况,全部上收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站,加强数据质控和信息共享。四是统一治理措施,出台《关于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等十余个促进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文件,为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提供了政策保障。此外,在联合执法方面,建立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排放控制协作机制,聚焦燃煤、机动车等重点开展区域联动执法。在重污染天气应对方面,建立区域空气重污染预报会商和应急联动机制,统一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有效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

  同时,京津两地也发挥自身优势,在2015-2017年期间,对河北省唐山、廊坊、保定、沧州市给予资金、技术支持。其中,北京市累计支持保定、廊坊市10.62亿元,帮助两市完成3700余台8800多蒸吨燃煤锅炉淘汰和5800多蒸吨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天津市每年向沧州、唐山市分别给予2亿元资金支持,用于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治理和散煤清洁化治理项目。

  三、不断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在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作用下,京津冀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0.5%,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关要求,联合各地、各部门推进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

  一是继续完善联防联控机制。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管理局具体工作职能,研究制定区域大气环境管理条例,完善区域共治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不断强化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持续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健全信息共享、联动执法机制,加强区域执法能力建设,提升区域执法效能。

  二是不断推进结构调整升级。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型产业,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持续开展清洁取暖、煤炭总量控制、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等工作,优化港口集疏运体系,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提高铁路运输比例。

  三是继续加强京津两市引领作用。支持鼓励京津两市与河北省唐山、廊坊、保定、沧州市继续建立长效机制,从资金、技术上给予支持和帮助,交流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不断增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效能。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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