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6463号建议的答复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山东代表团:
贵团提出的“关于支持山东地炼企业产能整合,加快建设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的建议”由我部与发改委、自然资源部分别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对山东地炼企业产能整合,建设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的总体意见
山东地炼企业众多,单个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化工围城”矛盾突出,环境风险高。通过合理统筹山东渤海沿岸石化产业布局,整合山东地炼企业产能,集中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炼化一体化基地,发展高附加值的绿色化工产品,有利于石化产业向下游产业链延伸,提升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通过“上大压小”,加快淘汰低效低质落后炼油装置,有利于解决产业发展与城市人居环境不协调的矛盾,我部对此积极支持。
二、对于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下一步相关工作的建议
据了解,该项目所在的龙口港区、裕龙石化园区规划环评文件及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均在编制过程中。我部将持续关注该项目环评工作进展,提前介入,超前服务,在区域及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等方面予以指导。为推动该项目顺利实施,现对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地方政府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评,根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环境质量目标要求,优化调整区域规划的产业结构和规模,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确保项目实施满足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改善。
(二)据了解,裕龙岛存在违规围填海情形。建议山东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发〔2018〕24号文件要求,确定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制定处理方案,提出处置目标。再次基础上,按照我部关于做好“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依法办理相关环评手续,并杜绝再次发生“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略
(四)建议山东省充分论证炼油产能“上大压小、减量置换”方案实施可行性,依法取得被淘汰企业的统一,扎实推动山东地炼淘汰工作,避免项目实施后“上大不压小”。
(五)建议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和有效化解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重恩考虑政府意见产生的社会影响,组织做好风险分析研判、舆情监控以及环境影响、环境风险的疏导沟通,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充分了解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
感谢贵团队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