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兰、高岭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黄河生态带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林草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流域横跨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山东等九省(区),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格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对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黄河生态带各省区水土流失防治及综合治理
黄河流域是我国乃至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近年来,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对黄河流域水土流失防护和治理力度。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原农业部、原国家林业局等部门先后发布实施《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规划大纲(2010—2030年)》《黄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规划方案,通过重点防护林建设、京津冀风沙源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等工程,大力开展黄河流域水土流失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综合治理。目前,黄河流域共设置14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治理区,涉及234个县,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万多平方公里,建设淤地坝5.9万多座,建设基本农田550万公顷,安排退耕还林还草任务139.5万公顷(其中还林125万公顷),平均每年拦减入黄泥沙4.35亿吨,有效减轻了水土流失,改善了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林草植被覆盖率,提升了水源涵养能力,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此外,国务院已批准核减全国18个省(区)246.7万公顷陡坡耕地基本农田用于退耕还林还草,其中黄河流域各省(区)涉及107.8万公顷,从2017年起逐步安排实施;有关部门还对黄河流域各省(区)陡坡耕地梯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严重污染耕地及严重沙化耕地等退耕还林还草需求进行了统筹研究。
同时,有关部门也十分重视黄河流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目前,黄河流域已建成包括10个省(区)监测总站、35个地市监测分站、215个监测点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初步建成了预防监督、监测管理、数据发布等水土保持应用系统平台,为流域水土流失预防、监测和治理提供了基础支撑。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持续推进落实相关规划,积极协调合作,加强对黄河生态带各省(区)水土流失防治及综合治理的指导。同时,通过现有投资渠道支持并督促指导地方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推进黄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进程。
二、关于黄河生态带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黄河流域覆盖范围广,涉及省份多,沿途省份发展不平衡,区域地理条件复杂多变,气象、气候条件各不相同,且九省(区)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排放量,以及空气质量基数等方面有较大差异,整体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困难大、效率低。因此,我们倾向于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分区域、分重点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经国务院同意,2013年,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山东、河南等七省(区、市)成立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以下简称协作小组)。协作小组成立以来,多次召开会议推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贯彻落实,有效促进了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京津冀区域PM2.5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39.6%,《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区域及各省(区、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全面实现。
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将协作小组调整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同时建立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纳入领导小组统筹领导。这两个地区涉及陕西、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等省(区),基本上覆盖了黄河流域沿途大气污染问题突出城市。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关于黄河生态带生物多样性保护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成立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印发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将黄河生态带各省(区)中羌塘-三江源区、库姆塔格区、祁连山区、西鄂尔多斯-贺兰山-阴山区、六盘山-子午岭区、岷山-横断山北段区、秦岭区、锡林郭勒草原区、呼伦贝尔区、大兴安岭区、松嫩平原区、太行山区、大别山区等13个区域划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目前,优先区域具体范围已确定,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规划已基本编制完成。
2015年,国务院批准了《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我部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为重点,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与观测、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示范等工作。目前,在黄河生态带范围内建设了217个生物多样性观测样区,对鸟类、两栖类、哺乳动物、蝴蝶等类群开展常规观测,初步构建了生物多样性观测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在甘肃、陕西开展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评估示范,初步掌握了相关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状况;指导内蒙古、四川、陕西和宁夏等省(区)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示范,在提升试点地区居民收入的同时,使生物资源得到不同程度的保护。
为全面掌握我国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状况,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科学性和有效性,2008年我部联合中国科学院启动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的编制工作。在600多位相关领域专家历时10年的不懈努力下,完成了对我国34450种高等植物、4357种脊椎动物和9302种大型真菌受威胁状况的评估,其中涵盖了黄河流域各类物种。
此外,我部还联合农业农村部和水利部,于2018年3月共同发布了《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明确了黄河等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和任务,指导地方开展黄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将优先区域规划纳入黄河生态带各省(区)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持续推进区域内县域生物多样性调查和黄河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完善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建设,加强优先区域监管,推广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试点经验;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状况评估;加强部门合作,实施《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切实保护黄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
四、关于黄河生态带生态廊道建设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要求,我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生态廊道体系构建研究工作。以全国2700多个自然保护区为保护对象,初步建立了基于保护区的国家大尺度廊道构建方案。方案包含黄河流域各省(区)范围内近500个自然保护区的廊道建设。同时,以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试点,开展了濒危物种生态廊道建设研究。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国家尺度生态廊道设计,结合生境现状修正生态廊道建设方案;完成保护区群生态廊道建设数据库,攻克廊道构建技术难点,形成保护区群廊道构建方案;结合国际先进经验,提出濒危物种生态廊道建设具体实施方案。
五、关于黄河生态带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
2015年,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受国务院委托,我部与黄河流域各省(区)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各省(区)制定并公布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考核断面及水质目标,并作为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项目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约谈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
根据《水十条》要求,我部编制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按照“流域-水生态控制区-水环境控制单元”三级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体系,在黄河流域划分了54个水生态控制区、150个水环境控制单元,并将其中50个控制单元确定为水污染防治优先控制单元,推进水污染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细化水环境问题清单、水污染防治目标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措施,实施差异化的水污染防治策略。
发展改革委在《“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规划》中,将黄河流域全部纳入治理范围,并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相关治污项目积极给予支持。“十三五”以来,发展改革委共支持黄河流域建设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134个,项目总投资72.28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5.22亿元。
下一步,我部和有关部门将督促指导黄河流域有关省(区)深入贯彻落实《水十条》相关任务,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各项指标,不断提升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