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震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当前,我国移动源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特别是北京、上海等特大型城市以及东部人口密集区,移动源对细颗粒物(PM2.5)浓度的贡献高达20%至50%。在极端不利的条件下,贡献率会更高。同时,由于机动车大多行驶在人口密集区域,尾气排放直接威胁群众健康。
您提出的改善成品油质量、严格机动车尾气排放年检、淘汰汽车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汽车制造厂商、对举报尾气冒黑烟的机动车设立奖励机制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深入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部联合有关部门主要围绕“油、路、车”方面开展相关工作,主要包括:
一、加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2017年8月,我部联合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对移动源污染防治重点措施作出具体规定。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提前于2017年10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燃料油“三油并轨”。各地加大对市售油品和车用尿素质量抽检力度,依法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2017年11月1日起,全国供应与国Ⅴ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以下简称国Ⅴ标准普通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Ⅴ标准普通柴油。
二、加大机动车环境监管执法力度。2017年各地加大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共监督检查2.43万家(次),处罚违规检验机构875家,其中停业整顿639家,罚款1881.02万元。2014年以来,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000多万辆,其中2017年淘汰300多万辆,顺利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基本淘汰全国范围黄标车的任务。严厉处罚生产排放超标机动车和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的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共罚款3800多万元。
三、改革完善机动车环境管理制度。开展柴油车遥测执法,各地依法建成260多台(套)遥感监测设备,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126台(套)。山东、佛山等地建立冒黑烟抓拍系统,通过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对黑烟车实施治理。公安部交管局自2017年5月1日增设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罚代码(6063),“环保取证、公安处罚”的联合执法机制初步建立,异地车辆处罚难题得到解决。目前我部已设立覆盖全国的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12369微信举报平台,24小时受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2017年,各地开展高排放车专项整治活动,路检路查力度前所未有,共检查4090.9万辆次,发现超标车188.1万辆次。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抓紧落实您提出的重要建议,将建议纳入我部正在制定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当中,并采取强制督查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一是加快提升油气质量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地区、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
二是严格机动车环境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联合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机动车检验维修制度体系,加快建立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网络与有奖举报相结合的机制,随时向有关网站上传举报的视频证据,逐步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水平,推进环境空气质量加快改善。
三是鼓励全民监督机动车污染。创新方式方法,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教育引导货车司机树立绿色驾驶意识,提高使用合格油品及车用尿素、及时维修保养的自觉性。鼓励支持技工学校开设机动车尾气排放维修专业,大力开展尾气排放维修治理技术培训。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引导社会公众积极有序参与和监督。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