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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862号建议的答复

2018-08-22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8-08-22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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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慧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校园的建议”,由我部会同教育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我部高度重视环境宣传教育工作。2014年环境保护法修订过程中,积极推动环境宣传教育入法。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2016年3月,我部会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发布《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6-2020年)》,对“十三五”期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总体部署。
  教育部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作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多措并举,着力提升青少年环境保护意识。一是将环境保护教育写入《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2016年6月,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小学低年级阶段要“初步了解自然,爱护动植物,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力所能及的事”;小学高年级要“初步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道路交通、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禁毒、食品安全等生活常用法律的基本规则”;初中阶段要了解治安、道路交通、消防、环境保护、国家安全、公共卫生、教育、税收等公共事务的法律原则,初步形成依法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意识”。 二是将环境保护作为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重要内容。我国宪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教育部连续三年开展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取得良好成效。据统计,2017年,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共计207亿人次登录参与宪法学习。通过在普法网开设环保知识课程,在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过程中,设置有关环境保护的辩论、知识竞答题目,促进广大学生学习环保知识、树立环保意识。
  下ー步,我部和教育部将继续推动环境保护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学生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在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中,增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切实提升全国青少年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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