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荣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环保深度融入城市管理 多策并举治愈城市伤疤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环保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融合
(一)开展空间规划改革与城市管理融合。开展市县空间规划改革试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多规合一”,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自2014年8月开始,我部(原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原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采取统一组织、分头探索的方式,在广西贺州、湖南临湘等28个市县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其中,由我部和发展改革委联合督导的开化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在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中,我部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纳入空间规划体系,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共同成为空间规划体系改革的重要组成和主要内容;此外,还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指标体系纳入到空间规划的指标体系,使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环境管控措施成为空间规划源头防控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强化了资源环境承载支撑,实现推动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的高效协调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在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基础上,深化规划体制改革创新,推动建立健全统一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城市规划中的基础性与约束性作用。
(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与城市管理深入融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部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平台载体,充分发挥其典型引领作用,积极指导和推动各地以市县为重点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环境保护与城市管理的深度融合。
我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和保障,以促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推动地方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方面,不断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积极指导地方编制具有自身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要求规划通过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后,由当地政府提请同级人大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充分保证规划的权威性。同时要求规划的重点任务和工程项目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规划可操作性。积极指导地方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在创建指标设置上注重突出对城市环境健康的考核,如设置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公众绿色出行率等指标,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加快对已形成的城市伤疤的修复和改造,让自然资源重新焕发生命力。
二、关于强化环境管理监督
我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综合运用中央环保督察、综合督查、攻坚专项行动、约谈和挂牌督办等手段,不断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职责,建立健全权威有效的环境监察体系,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2017年以来,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我部(原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打击“洋垃圾”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国家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处罚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升了区域环境质量。下一步,我部将继续贯彻落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蓝天保卫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七大标志性战役和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垃圾焚烧发电达标排放整治、针对国家自然保护区的绿盾专项行动等四大专项行动为抓手,不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严惩重罚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积极推进城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