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界:
你们提出的“关于防控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污染的提案”,由我部会同自然资源部、市场监管总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问题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2014年,首届联合国环境大会将海洋中的塑料垃圾污染列为全球亟待解决的十大环境问题之一;第二届联合国环境大会通过“关于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的决议”,呼吁国际社会采取切实有效行动,减少海洋垃圾污染,保护海洋环境;2017年,20国集团(G20)汉堡峰会通过“G20海洋垃圾行动计划”。其中,微塑料对海洋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存在较大的潜在威胁,被科学界称为海洋中的PM2.5,是海洋塑料垃圾防治的重点。
一、关于我国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污染防控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污染问题,近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依法严控垃圾进入海洋环境。执行海洋环境保护法、海洋倾废管理条例、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塑料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管理,控制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的陆源输入、减少海上来源。
二是加强废弃物监督管理。我国是较早发布“限塑令”的国家之一,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积极推动了塑料袋使用减量化。近年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政策,涉及城镇固废垃圾、农业垃圾治理、河道垃圾管理、船舶港口垃圾防治、“洋垃圾”禁令等诸多方面,对加强陆源固体废弃物管理、控制塑料废弃物入海起到积极作用。另外,中央环保督察、“清废行动 2018”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固体废弃物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各地加强废弃物监管。
三是实施海洋垃圾和微塑料监测与评价。2007年以来,每年选择近岸50余个有代表性的区域开展海洋垃圾分布状况监测。自2016年起,组织开展海洋微塑料试点监测,并结合大洋、极地有关航次开展南北极、太平洋和印度洋等公海关键海域监测,初步掌握了重点海域海水、沉积物、海洋生物体内的微塑料污染状况。
四是开展海洋微塑料专项研究。2016年,将“海洋微塑料监测和生态环境效应评估技术研究”纳入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2017年,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成立“海洋垃圾和微塑料研究中心”,着力开展海洋垃圾和微塑料污染防治的相关技术方法和管理对策研究。
五是积极参与海洋垃圾和微塑料防治国际合作交流。参与联合国环境署海洋垃圾和微塑料的专题研讨和合作机制,推动“关于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的决议”进程。在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和中日韩三国环境部长会议机制下,开展应对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问题的国际合作。贯彻落实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访美和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的成果,积极推进中美海洋垃圾防治“伙伴城市”(厦门-旧金山、威海-纽约)的合作进程,分享预防和减少海洋垃圾的经验与实践。在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框架下,双方成立了海洋垃圾合作专家对话平台,讨论海洋微塑料监测及环境影响等领域的合作研究。
在工作取得进展的同时,诚如你们所言,我国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防控工作还存在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制修订滞后、科普教育落后等不足。
一是缺乏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防控的专门法规和综合政策。近年来,一些国家陆续制定相关法规或政策,禁止或逐步停止在化妆品中使用微塑料;印尼等国家制定了海洋垃圾防治行动计划。我国已出台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的管控,但是由于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层面的综合政策或行动计划,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缺乏有效监管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的依据,责任主体不够明晰、可操作性不强。
二是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海洋塑料垃圾不仅破坏海洋景观,威胁航行安全,还对海洋生态系统产生不良影响。海洋微塑料易被鸟类、鱼类、浮游动物、底栖动物等摄入,对海洋生物产生影响。目前,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对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的危害缺乏科学认知,相关企业在生产工艺、替代品研发方面滞后于国际社会,公众参与度不高,未能形成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防治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尽快颁布相关法规和国家层面行动计划
近年来,一些国家陆续出台了禁止或逐步停止在化妆品中使用微塑料的法规和政策。如2015年美国出台《无微珠水域法案》,要求2017年7月1日起不得生产任何含有微塑料的化妆品;英国政府要求在2017年底前强制淘汰含有微塑料的化妆品;印尼出台海洋垃圾防治行动计划。市场监管总局对国际上相关法规动态情况进行追踪研究,同时积极引导行业在产品研发时考虑环境因素使用合适的微塑料替代品。2017年,组织开展了微塑料防治专题调研(包括赴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化妆品工业协会等单位座谈交流),了解我国塑料制品、化妆品等产业微塑料使用现状、面临的形势及有关防治建议。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推动两方面工作。一是研究建立跨部门、区域、流域的综合协调机制,统筹考虑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的监测评价、防控措施、公众引导、国际合作等内容,构建我国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的综合防治体系。二是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化妆品等相关产品调研工作,摸清使用微塑料的产品清单,关注化妆品使用微塑料可能带来的环境危害,必要时对化妆品相关技术法规进行修订,考虑在相关产品中限制直至禁止使用微塑料。
三、关于加强宣传教育和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
近年来,有关部门和沿海地方政府利用“环境日”、“世界海洋日”、“国际海滩清洁日”等,开展了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影响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公众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意识。组织开展了海滩垃圾清理志愿者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治理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污染。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国际和国内因素,深度参与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防治的全球治理,继续加强宣传教育。
一是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继续推进双边、多边及国际组织框架下的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防治国际合作交流,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同时,为全球海洋环境治理作出中国贡献。
二是做好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大力普及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的来源及危害知识,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知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污染问题,推动塑料、日化用品等产业绿色发展,鼓励公众减少塑料制品的使用,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杜绝随意丢弃塑料垃圾的行为,积极倡导绿色生产方式、绿色消费模式、绿色生活行为,为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防治营造良好氛围。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