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621号(资源环境类137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优质地下水建立应急 (战略)水源地的提案”由我部会同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饮用水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问题。您提出的利用优质地下水建立应急(战略)水源地的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开展相关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关于制订专项规划
原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地下水资源及其环境问题调查评价工作,从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建议的角度,相对系统地提出了考虑环境约束的地下水应急水源地或规划水源地建议,为保障北方主要平原盆地重要城镇(能源基地)用水安全提供了支撑。根据原国土资源部的调查和监测结果,在全国地下水资源中,调查监测区域的地下水1/3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1/3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强化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1/3不宜作为饮用水水源。
根据《水资源公报》的初步统计结果,2017年,全国供水总量6043.4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源供水量(开采量)1016.7亿立方米,占供水总量的16.8%。根据全国地下水超采区评价结果及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全国有21个省(区、市)存在不同程度的地下水超采问题,尤其是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全国地下水超采区总面积近30万平方公里,年均超采量约170亿立方米,致使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存储量大幅减少,地面沉降等地质环境问题时有发生。水利部当前工作的重点是地下水超采治理,暂未开展地下水应急水源建设专项规划。
二、关于开展调查评价
自1998年,原国土资源部完成了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资源评价、主要平原(盆地)地下水资源及其环境问题调查评价、严重缺水地区地下水勘查、西南岩溶地区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等工作,重新评价了全国地下水资源,系统更新了水文地质基础数据。从2005年开始,原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了全国首轮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目前已经完成华北平原、长江三角洲、淮河流域平原、珠江三角洲等地区调查,东北、东南和中西部地区正在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
2011年,经发展改革委批准立项,原国土资源部联合水利部共同实施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2015-2017年,完成20401个监测站点建设,监控面积350万平方千米。地下水监测工程的实施,为利用优质地下水建立应急(战略)水源地,加强地下水资源科学管理,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技术支撑,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国家重大战略决策提供依据。
三、关于加大建设保障力度
自2011年开始,水利部每年组织开展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制定了《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目标要求(试行)》,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求建立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单一水源供水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专门增加了“单一水源供水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区域联网供水”的规定。近年来,我部配合相关部委指导督促各地落实法律法规要求,以督导和考核的形式督促各地推进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的建设工作。根据2017年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检查评估结果,404个重要水源地所属供水城市建立了应急备用水源地且有完善的配套设施。
四、关于加强应急水源地保护
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抗旱应急和部分地区生活的重要水源,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地下水污染防治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先后批复或印发《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防治地下水污染、严控地下水超采等提出明确要求。发展改革委完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2015年底全国地下水水资源费最低征收标准平均达到每立方米0.8元,比2011年提高37%,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大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各地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水平。财政部累计安排资金203亿元,支持河北省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试点,部分地区地下水水位变化呈现降速减缓、个别回升的态势。原国土资源部、水利部联合实施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实现区域地下水动态监测和重点地区地下水实时监控。农业农村部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发展节水农业。我部严格化工等重点行业环境准入,不断强化地下水环境执法和责任追究。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落实防治责任,加强协同配合,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科技支撑,特别是严控污染源,坚决遏制地下水污染加剧的趋势。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8年7月28日
联系人:魏明海
联系电话:(010)66103136
抄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国务院办公厅、水利部、自然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