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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439号(资源环境类124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8-07-24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8-07-24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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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中央: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科学的小微水体长效治理机制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推进流域、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以及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你们提出的建立科学的小微水体长效治理机制的提案,对做好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推进小微水体治理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关于界定坑塘类等小微水体范围,明确治理方向,分步推进小微水体整治

  诚如你们所言,小微水体主要指流动性较差的小河小溪、沟、农村池塘、山塘水库等,目前尚未有明确的界定,由于量多、分散、流动性差等特点,其整治工作存在一定困难。我部非常重视并积极推动小微水体整治。一是开展坑塘水体整治。2017年4月,部署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环保部门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8年1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纳污坑塘整治工作的意见》,着力推动解决整治目标不明确、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要求各地明确纳污坑塘整治目标,科学编制整治方案,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分别针对工业类、农村生活类和养殖类纳污坑塘因地制宜提出整治要求。二是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督查工作。2018年,我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组成32个督查组对30个省份70个城市的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开展督查,将部分小微黑臭水体纳入现场督查范围,一经发现即列入清单,交由地方政府及时开展整治。三是一些地方不断探索、稳步推进小微水体整治工作,为全国小微水体治理积累了宝贵经验。如杭州市开展劣Ⅴ类水剿灭行动,深入推进“清三河”(清理垃圾河、黑河、臭河)工作向小沟、小渠、小溪、小池塘等小微水体延伸,做到治理无盲区、全覆盖,切实提高城乡居民门前屋后的水体环境质量,并积极推进小微水体建立河长制。衢州市开展“清千塘美百河”春季治水大会战行动,全面开展农村村内水塘、沟渠等小微水体清淤整治。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科技支撑力度,研究小微水体的范围界定,推广先进经验,指导各地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稳妥推进小微水体整治工作。结合纳污坑塘整治,督导有关地方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从根源上解决包括小微水体在内的水体黑臭问题。

  二、关于推行小微水体生态养护,提升自我修复能力

  小微水体拥有独特生境,为适水性、喜水性动物、植物、微生物提供赖以生存的重要栖息地,具有重要生态价值。你们建议加强后期生态养护,我们完全赞同。我部积极推进水生态保护工作,一是配合全国人大在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流域生态环境功能需要,组织开展江河、湖泊、湿地保护与修复,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源涵养林、沿河沿湖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等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工程,整治黑臭水体,提高流域环境承载力。二是联合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充分利用自然山体、河湖湿地、耕地、林地、草地等生态空间,大力建设雨水花园、储水池塘、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等雨水滞留设施,促进海绵城市建设。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你们的建议,督导各地进一步发挥小微水体在城市生态建设、海绵城市建设中的作用和价值,不断强化小微水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关于强化源头控制,落实长效管护机制

  你们提出的加强农村小微水体周边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宣传动员等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国家高度重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原农业部牵头,制定实施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作为农业农村基本建设的重点任务。二是我部联合财政部制定实施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明确村庄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整治要求,指导和推动各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截至2017年底,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农村环保专项资金435亿元,完成13.8万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3.8万套。整治后的村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近2亿农村人口受益。三是我部印发《关于全国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污染减排等重点工作,持续加大农村地区环境执法力度。四是我部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自2011年起,我部启动农村环保科普微电影拍摄工作,并于2014年拍摄了《保护绿水青山 留住金山银山—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微电影,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喜剧电影形式为依托,宣传国家环保政策和环境保护知识。此外,我部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图书、文艺表演、经典诵读和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环保知识下乡”活动,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自觉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村容村貌。

  下一步,我部将和有关部门一道,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地区环境监管力度,督导各地建立健全小微水体长效治理机制。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共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8年7月24日

  联系人:信达

  联系电话:(010)66556273

  抄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国务院办公厅、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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