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 0126 号(资源环境类 012 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进中央: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对危废处理行业发展进行长远布局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危废处理行业的扶持力度
诚如提案中所言,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理行业的扶持力度,对推动危险废物处理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部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积极推动做好危险废物处理相关工作。一是大力推进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2003年,与发展改革委联合编制《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经国务院批复后实施。2011年,与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实施〈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进一步部署落实相关工作。发展改革委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0.6亿元支持规划内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促进危险废物处置向规模化方向发展。二是有序推进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2010年,发展改革委联合科技部等部门组织编制《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总结公布一批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成熟技术。2011年以来,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重大工程,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作为重点支持方向,目前已组织7批129个园区开展了循环化改造,支持建设了一批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同时逐步加大对固体废物研究的投入力度,协调科技部设置“固体废物资源化”重点专项,促进危险废物无害化与资源化研究,鼓励技术示范,推动新技术应用,并计划在今后几年内,推动建立一批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研究中心,着力解决危险废物处理难、利用难的问题。针对目前区域性危废处理模式有待完善的情况,我部在“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要求地方完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规划,指导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及处理处置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研究采纳你们的建议,提高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行业准入门槛,改变目前危废处理企业小、散、弱的行业格局,推动危险废物处理行业有序发展。进一步协调科技等部门,加大危险废物研究工作经费的投入,构建危险废物产学研平台,促进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督促地方完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规划,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效率,推动危险废物收集难、处置难问题的解决。
二、关于将危废处理行业作为重要一环纳入产业规划布局
我们赞同将危废处理作为必选项,纳入各地的工业园区规划之中的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各地在编制行业、园区等规划时依法开展规划环评,通过规划环评对规划布局、规模、结构等的环境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为配套工业园区内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提供支撑。2018年5月,我部印发《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 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危险废物的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重点针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处置能力缺乏、非法转移问题突出的地区,调查评估危险废物处置规划制定及实施情况,以及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生量匹配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补齐处置能力缺口。
下一步,将按照环评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区域和园区规划环评,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多的新建园区,要求其规划配套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处理企业;对已经建成投产的园区,要求完善回顾性环评,根据实际需要,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建设。同时结合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置能力调查评估结果,督促市县地方政府合理规划布局,重点保障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用地,加快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三、关于进一步发掘公示等现有制度优势,同时依托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全面提升危废监管水平
2014年我部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产废企业强化环境信息公开,通过网站、报刊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危险废物等污染物的类别、数量、利用处置、排放情况等相关信息。2018年5月印发的《通知》中,要求各省(区、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在2018年内实现与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的互通互联,每年3月31日前向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各地产废数据。同时全面推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电子化备案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通过大数据系统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将继续推动企业信息披露,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强化源头监管,不断加大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遏制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发态势。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