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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982号建议的答复

2018-08-21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8-08-21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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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凤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京津冀协同节水减污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水利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京津冀地区是全国水资源最短缺、资源环境与发展矛盾最为尖锐的地区,这些问题是当前及未来京津冀协同发展面临的巨大挑战。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部和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将认真研究吸纳,进一步推进京津冀协同节水减污工作。

  一、关于制定区域中长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经商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201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原环境保护部印发《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提出了划定区域水环境质量底线、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等资源环境生态红线以及加强水资源节约、系统防治全面提升环境质量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明确了到2030年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目前,北京市、河北省已划定本行政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并向社会公布,天津市将于近期公布;《规划》确定的其他任务也在有序推进。下一步,我部和有关部门将结合您的建议,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我部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制定完成《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已由国务院正式印发;会同财政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推动加快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治理保护长效机制;配合财政部、水利部等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资金补偿、产业转移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目前,中央财政共安排44亿元,先后推动引滦入津、新安江等跨省流域开展生态补偿试点,2017年安排河北省3亿元开展引滦入津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河北省、天津市人民政府已签署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河北省采取清理潘大水库网箱养鱼等措施,引滦入津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北京市、河北省正在积极协商建立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根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确定的“横向生态补偿以地方为主”的基本原则,京津冀有关流域上下游地区可自主开展协调沟通,建立起“互相监督、联防联治”的工作机制。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在充分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指导推动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长效化、制度化。

  国家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200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对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大中型水库移民按照每人每年600元进行直接补助,连续扶持20年,同时筹集资金用于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长远发展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等部委先后印发多个配套文件,进一步加大移民扶贫攻坚工作力度,大力开展移民美丽家园建设,加强移民增收工作。2017年,财政部修订印发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把贫困移民人数作为切块到省项目资金的分配因素之一,加大对贫困移民的扶持力度。根据国家移民扶持政策,水库移民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移民工作负总责。各地可充分利用现有惠农政策,统筹使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对贫困移民扶持力度,解决移民长远发展生计问题。

  三、关于建立区域统一的水污染防治法规

  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主要制度措施法制化,在制度层面规定了对重要江河、湖泊建立流域水环境保护联合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的措施。新增条款为实施流域水环境统一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利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施策,有利于系统改善环境质量。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探索研究京津冀区域环境污染防治法规,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京津冀跨界河流联合治理”的建议,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环境保护执法部门的职责和权威,明确跨区域联合执法工作的职责、执法内容及执法程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四、关于宣传节水及强化京津冀人民的节水意识

  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一项重要改革举措,也是2018年重点改革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水利部及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国家节水行动方案。

  水利部、中宣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印发《全国水情教育规划(2015—2020年)》,要求通过持续不断的运用各种教育实践手段,到2020年,基本建成“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全面水情教育体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期间及日常工作中,组织开展以亲水、爱水、护水为内容的节水宣传活动,开通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节水护水在行动”官方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普及水资源节约保护知识,鼓励公众参与,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水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保护意识。水利部联合教育部组织开展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活动,以中小学教师等为对象,举办节水辅导员培训,为中小学开展节水主题宣传教育提供教学示范和参考,在实践中培养中小学生的节水护水意识。下一步,水利部将结合您“京津冀联合组织活动”的建议,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强化京津冀人民的节水意识。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魏明海        

  联系电话:(010)66103136

  生态环境部

  2018年8月19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水利部、河北省人大常委会。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8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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