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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300号建议的答复

2018-07-30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8-07-30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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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嵩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图们江、鸭绿江流域综合治理的扶持力度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图们江、鸭绿江是吉林省水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点跨国界水体,保护图们江、鸭绿江水环境,对于保障沿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图们江、鸭绿江流域综合治理扶持力度的建议,对于做好水污染防治有关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一、关于加强对图们江、鸭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指导

  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1784个控制单元,筛选了580个优先单元,其中图们江属于松花江流域,鸭绿江属于辽河流域。与吉林省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推动吉林省与各地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地方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下一步,我部将结合《规划》和《责任书》要求,指导地方科学制定图们江、鸭绿江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将河湖及其生态缓冲带划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构建流域水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同时,继续按月开展水环境形势分析,识别工作滞后地区和突出水环境问题,督促地方编制实施不达标水体限期达标规划,落实综合治理措施。

  二、关于推进图们江、鸭绿江流域城镇乡村污水处理

  为推进吉林省图们江、鸭绿江流域城镇、乡村污水处理,住房城乡建设部积极推动开展相关工作。一是会同发展改革委在印发的《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中,统筹考虑了吉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目标、任务,明确了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保障措施,指导推进城镇污水处理。二是联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在研究制定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将农村污水治理作为重要内容,提出相应目标任务及要求;“十二五”时期,会同财政部支持602个重点流域重点镇建设了1.1万公里污水管网;2015年,在全国选择100个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探索农村污水治理技术、建设、运行机制等;组织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标准,印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程》和《分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对鸭绿江和图们江流域城镇、乡村等有关污水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予以支持,建议鸭绿江和图们江流域相关市县进一步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

  三、关于加大图们江、鸭绿江的资金支持力度

  “十三五”以来,中央财政共安排相关环保专项资金13.45亿元,支持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其中,2017年安排专项资金11.18亿元。资金采取切块方式下达,由地方统筹使用,主要用于支持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程等。此外,中央财政还通过中央基建投资、PPP以奖代补资金等渠道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项目建设。

  2016年以来,我部先后印发《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保护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指导地方积极谋划“十三五”环保项目,加强项目储备,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建议吉林省充分利用好上述资金渠道,做好图们江、鸭绿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并积极申请纳入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储备库。按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各省(区、市)从水污染防治中央储备库中择优选择项目,编制本省(区、市)水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切块下达地方后,由各省(区、市)统筹对纳入实施方案的项目予以支持。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吉林省完善环保项目储备库建设,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并积极配合财政部加大对吉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促进图们江、鸭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朱利

  联系电话:(010)66556263

  生态环境部

  2018年7月26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7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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