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冬玉等2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中央财政对南水北调水源区水源保护资金支持力度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陕南三市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区,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保护水环境既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更关系到中线沿线亿万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近年来,在陕西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陕南三市把汉、丹江生态建设和水环境保护作为政治任务,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作力度,为中线工程顺利通水及平稳运行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当前,陕南三市承担着水源保护、经济发展、脱贫攻坚等多重任务,国家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水源保护工作的支持,与陕西省共同推进中线水源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关于继续加大支持力度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线水源保护工作,将水源区列为国家重点流域治理的重点,从规划、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两期规划,累计投资180多亿元,用于水源区工业点源污染防治、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畜禽污染治理、生态隔离带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水土保持及尾矿库治理等。与全国其他重点流域相比,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中线水源区最高比例的资金补助。通过规划实施,包括陕南三市在内的水源区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得到了显著提升,实现了从无到有,率先达到县级以上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同时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5年,陕西省境内汉、丹江19个考核断面水质首次实现100%达标。
为持续深化水源保护,巩固治理基础,2017年5月26日,发展改革委、原环境保护部、原南水北调办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确定了水污染防治、水源涵养与生态建设、风险管控等3大类建设任务,涵盖城镇污水处理、城镇垃圾和污泥处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清洁小流域及水土流失治理等15类项目,涉及投资196亿元,其中陕西省104.22亿元。
目前,发展改革委已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8亿元,支持陕西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等27个建设项目。2017年,我部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共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6.54亿元,支持陕西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其中,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29亿元,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1亿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3.15亿元。此外,自2008年起,中央财政率先对中线水源区实施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一般性转移支付政策,已累计下达转移支付资金314亿元,其中陕西180亿元。2014年起,又建立了京津受水区对水源区对口协作工作机制,天津市已累计安排对口协作资金10.2亿元,用于支持陕南三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下一步,我部在当前中央深化经济和行政体制改革、加大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结合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和政策支持,强化监督管理,推动中线水源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关于设立专项资金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原有各类专项资金进行了清理、整合和规范,并按中央要求严格控制新设专项资金。但为促进《“十三五”规划》实施,在当前中央预算内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资金规模减少、支出范围扩大的前提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原环境保护部、原南水北调办等部委做了大量协调工作,在中央预算内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投资中继续给予最高额度支持外,积极拓宽项目资金渠道来源,变以往规划实施以中央预算内投资为主,拓展至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林业改革发展、水利发展等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共同给予支持。2018年2月,发展改革委、原环境保护部、原南水北调办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实施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对规划涉及的15类项目明确了资金渠道。
三、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工作重心转移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自2014年12月通水以来,工程运行平稳,水质安全稳定,截至2018年6月底,已累计向北方调水154亿立方米,直接惠及京津冀豫沿线5320万人口,已成为京津等沿线城市的主要水源,工程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正日益显现。目前,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建设已处于收尾竣工阶段,但水源保护工作并未因此而停滞。根据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原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并入了水利部,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职责并入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南水北调中线水源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2018年6月1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下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要求“强化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生态环境保护”。我部已将丹江口水库列为“新三湖”作为新时期全国湖库治理的重点。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支持做好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送”。
四、关于尾矿库治理
秦巴山区矿产资源丰富,尾矿库治理一直是中线水源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和环境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中央环保督察对该项工作给予重点关注。“十二五”期间,国家先后安排资金5.36亿元用于37项水源区尾矿库治理项目,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在此基础上,《“十三五”规划》继续将尾矿库治理作为重要内容,明确要求对有主尾矿库,企业要切实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隐患突出且未能有效整改的,将依法实行停产整治或予以关闭;对无主尾矿库,经与陕西省有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筛选了2个重点尾矿库综合治理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计列投资2.85亿元。为推进入库项目顺利实施,《分工方案》明确了“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尾矿库综合治理项目,陕西省可依据该资金管理办法,做好前期工作,积极申请给予支持。下一步,我部将结合“绿盾”专项行动,坚决打击秦岭非法采矿和乱采乱挖行为,加强对尾矿库治理的监督检查,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