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细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乡村环境整治力度,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
关于加大对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农村环保投入,支持地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08年,中央财政出台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主要支持农村污水垃圾治理、饮用水源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当年安排资金5亿元。政策出台以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2013年起投入稳定在60亿元,资金采取切块方式下达,由地方统筹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截至2017年底,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农村环保专项资金435亿元,完成13.8万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此外,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20亿元,启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和第三方处理机构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等。下一步,中央财政将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结合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继续对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支持。
关于设立农村环保创新基金。国务院对从严审批设立政府性基金项目有明确规定。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规定,“新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但按照国际惯例或对等原则确需设立的,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规定,“清理压缩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一般不得新设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项目,如有必要筹集收入或调节经济行为,主要依法通过税收方式解决”。综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从严设立政府性基金的有关规定,不宜在中央层面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农村环保创新基金”。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利用政府资金并通过社会化方式支持农村环保创新工作。
二、关于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
近年来,我部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自2011年起,我部启动农村环保科普微电影拍摄工作,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喜剧电影形式为依托,宣传国家环保政策和环境保护知识。2014年,拍摄了《保护绿水青山 留住金山银山—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环保微电影,宣传污染饮用水源的危害和保护饮用水源的重要性。2017年,策划出版《农村居民健康教育系列丛书》《农村环境健康知识读本》《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管理理论与实践》《村镇生活垃圾清洁能源利用技术》等一批农业实用科技、农民环保科普读物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读物。同时,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文艺表演、经典诵读和技能培训等形式,开展“环保知识下乡”活动,深化生态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引导农民自觉保护生态环境,转变生产与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
自2018年开始,我部联合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妇联,共同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拟将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培养农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和良好生活习惯纳入文明村镇测评体系,推动各村各户积极投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深化农村环境宣传教育,开展有吸引力、感染力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环保意识,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关于支持旅游特色小镇建设
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不断加强特色小镇建设指导,支持特色小镇健康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在科学确定培育对象方面,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的特色小镇培育原则。截至目前,已公布两批403个特色小城镇,其中包括西藏7个特色小城镇。在加大金融支持方面,2016年起,住房城乡建设部分别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光大集团等签署了共同推进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出台了政策性、开发性以及商业性金融特色小镇建设的政策,充分发挥综合性金融优势,积极拓展特色小镇融资渠道。在搭建服务平台方面,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赴10余个省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指导,帮助小镇解决规划、建设和融资等难题。建设特色小镇培育网,打通小镇、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有序进入小镇。
二是明确特色小镇建设要求。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保持和彰显特色小镇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规划建设底线要求,要求尊重小镇现有格局、保持宜居尺度和传承传统文化等,体现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严禁挖山填湖、破坏水系、破坏生态环境。在加强监管方面,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特色小镇培育工作检查的通知》,重点检查特色小镇和谐宜居环境营造、特色传统文化保护以及便捷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建设情况。
三是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发展。2017年12月,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各地区可依托有特色资源的重点镇培育发展专业特色小城镇,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积淀和地域特征,以特色产业为核心,兼顾特色文化、特色功能和特色建筑,找准特色、凸显特色、放大特色,同时要求严防政府债务风险、严控房地产化倾向、严格节约集约用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等。
四是加强经验总结和工作指导。2017年3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召开全国特色小镇培训会,总结交流各地特色小镇经验,并从特色产业、美丽环境、传统文化和设施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通过印发建设简报等方式,推广浙江、贵州、陕西、山东等地经验。通过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宣传推广安徽宏村镇、浙江莫干山镇等地建设经验,传达正确的培育理论,引导社会各界了解特色小镇的实质与内涵。
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将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小城镇建设分类指导,跟踪和评估已公布的两批全国特色小城镇建设发展情况,强化监督检查评估和规范纠偏,引导特色小镇健康发展,助推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马涛
联系电话:(010)66103040
生态环境部
2018年8月21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8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