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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849号建议的答复

2018-08-01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8-08-01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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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浩等10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线红线外生态带补偿支持力度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林草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高输水水质安全保障水平,根据2012年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关于“南水北调办要将中线干线工程两侧生态带建设规划报发展改革委审批,以指导有关地方组织实施,中央在现有各类投资渠道中予以适当补助”要求,原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干线生态带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14年,经发展改革委批复,原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将《规划》印发中线沿线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四省(市)人民政府实施。

  一、关于《规划》实施

  根据《规划》,规划范围包括干线工程管理区和沿线水源保护区,总面积4737平方公里,涉及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四省(市),通过在工程管理范围内绿化,沿线建设生态林6.6平方公里、生态农业45.92平方公里及城区园林绿化91.79平方公里等,形成输水沿线“绿色走廊”、“生态走廊”。

  沿线四省市生态带建设任务主要包括城区园林绿化、生态林建设、生态农业建设和农村环境治理等内容,其中:在工程沿线农村段,属现有林地的,两侧20米至60米范围内建设生态林,属现有耕地的,开展生态农业建设;对于工程城区段,可根据沿线城市已有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开展城区园林绿地建设。工程管理区内绿化工作由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实施。

  《规划》批复时明确,生态带建设投资“以地方投入为主,国家结合防护林体系建设、农村环境治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现有资金渠道给予补助”。

  为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召集有关部门和省市,就河南省推进生态带建设过程中提出的加大中央资金补助力度、创新地方投入机制、明确土地流转政策等问题进行研究商定: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在安排防护林建设、农村环境治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时,进一步向中线工程沿线倾斜;沿线地方政府要积极研究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生态带建设模式,调动各方面投资积极性,逐步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同时合理安排生态林和生态农业建设规模和标准,确需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各地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引导农民发展生态种植业,调动农民保护生态、保护水质的积极性。

  四年来,河南省结合《河南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采取城区绿化、土地流转、大户承包、社会资本投入、企业参与等方式,积极推动沿线生态带建设工作,基本完成干线生态带建设任务。截至2018年5月,已在中线工程漳河以南至渠首段建成了长约700公里、宽100至200米、面积超过127平方公里的生态带,有效改善了中线干线两侧生态环境,保障了中线工程供水水质安全。

  二、关于一次性征用绿化用地

  根据土地属性和用途管控要求,自然资源部研究认为,绿化用地不属于工程建设用地,不涉及农用地一次性征用转为建设用地的问题,因此,不宜采取一次性征收方式。

  目前,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在安排防护林建设、农村环境治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时,均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给予倾斜。为支持沿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2017年,中央财政又专门安排了河南省3亿元引导性资金。今后,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投入,支持各地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目前,相关资金均采取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到省。河南省可统筹利用好中央财政扶持政策和相关补助资金,结合自有财力,继续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线红线外生态带绿化等相关工作。

  三、关于组建南水北调生态带专业管护机构

  为长期保护绿化成果,加强沿线生态带专业管护队伍建设十分必要。林草局按照《规划》分工,结合自身职能,通过防护林工程、造林补助、森林抚育等投资渠道,支持包括鹤壁市在内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线生态带建设。下一步,林草局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生态管护队伍支持力度,指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林业工作站加强对护林队伍的管理,加大培训、监督和考核力度,全力打造一支比较专业的生态管护队伍,更好地保护绿化成果。

  四、关于尽快明晰土地流转有关政策

  当前,土地流转政策是明确的,国务院办公厅也已就中线干线生态带建设中涉及的土地流转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河南省应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和“三区三线”管控要求,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沿线城镇空间、生态空间、农业空间,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经协商,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林业生态建设提升过程中确需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满足管理需要的前提下,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原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并入水利部,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职责并入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我部将积极配合水利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林草局等部门,进一步支持南水北调中线干线生态带建设,指导河南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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