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发现问题进行督办的函(邢台)
邢台市人民政府,柏乡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日至14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你市(县)发现河北伟耀特种玻璃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点位)存在企业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等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发现的2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电子清单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方案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周游、杨秋利
电话:(010)66103146、66103112
传真:(010)66103204
附件:邢台市柏乡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3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邢台市人民政府,广宗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日至14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你市(县)发现广宗县光明自行车配件厂等5家企业(点位)存在未安装治污设施等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发现的5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电子清单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方案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周游、杨秋利
电话:(010)66103146、66103112
传真:(010)66103204
附件:邢台市广宗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3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邢台市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月1日至14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你市(区)发现河北争创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点位)存在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发现的3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电子清单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方案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周游、杨秋利
电话:(010)66103146、66103112
传真:(010)66103204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3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邢台市人民政府,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日至14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你市(县)发现巨鹿县龙鑫电动车配件厂等12家企业(点位)存在未安装治污设施等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发现的12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电子清单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方案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周游、杨秋利
电话:(010)66103146、66103112
传真:(010)66103204
附件:邢台市巨鹿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3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邢台市人民政府,临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日至14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你市(县)发现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美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点位)存在未安装治污设施等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发现的5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电子清单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方案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周游、杨秋利
电话:(010)66103146、66103112
传真:(010)66103204
附件:邢台市临城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3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邢台市人民政府,隆尧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日至14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你市(县)发现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凌云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点位)存在未安装治污设施等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发现的4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电子清单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方案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周游、杨秋利
电话:(010)66103146、66103112
传真:(010)66103204
附件:邢台市隆尧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3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邢台市人民政府,南宫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日至14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你市发现南宫市王道寨乡孝昌村北侧无名砂场存在新发现清单外“散乱污”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发现的1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
一、请你市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电子清单及时交办你市,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方案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周游、杨秋利
电话:(010)66103146、66103112
传真:(010)66103204
附件:邢台南宫市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3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邢台市人民政府,南和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日至14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你市(县)发现南和县进卿粮食收购处等3家企业(点位)存在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等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发现的3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电子清单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方案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周游、杨秋利
电话:(010)66103146、66103112
传真:(010)66103204
附件:邢台市南和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3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邢台市人民政府,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日至14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你市(县)发现内丘县旭鑫洗煤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点位)存在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等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发现的6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电子清单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方案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周游、杨秋利
电话:(010)66103146、66103112
传真:(010)66103204
附件:邢台市内丘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3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邢台市人民政府,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日至14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你市(县)发现河北金宇线缆制造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点位)存在未严格落实企业应急预案中的减排措施等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发现的2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电子清单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方案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周游、杨秋利
电话:(010)66103146、66103112
传真:(010)66103204
附件:邢台市宁晋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3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邢台市人民政府,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日至14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你市(县)发现邢台市永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文明路铭门天玺项目部)存在未严格落实企业应急预案中的减排措施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发现的1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电子清单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方案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周游、杨秋利
电话:(010)66103146、66103112
传真:(010)66103204
附件:邢台市平乡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3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邢台市人民政府,桥西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日至14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你市(区)发现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发现的1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电子清单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方案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周游、杨秋利
电话:(010)66103146、66103112
传真:(010)66103204
附件:邢台市桥西区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3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邢台市人民政府,任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日至14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你市(县)发现河北龙泉剑钉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点位)存在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发现的16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电子清单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方案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周游、杨秋利
电话:(010)66103146、66103112
传真:(010)66103204
附件:邢台市任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3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邢台市人民政府,威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日至14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你市(县)发现威县高公庄乡无名停车场存在其他涉气环境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发现的1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电子清单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方案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周游、杨秋利
电话:(010)66103146、66103112
传真:(010)66103204
附件:邢台市威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3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邢台市人民政府,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日至14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你市(县)发现新河县欧材管业有限公司存在企业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发现的1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电子清单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方案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周游、杨秋利
电话:(010)66103146、66103112
传真:(010)66103204
附件:邢台市新河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3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邢台市人民政府,邢台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日至14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你市(县)发现邢台双盈机械配件销售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点位)存在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等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发现的2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电子清单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方案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周游、杨秋利
电话:(010)66103146、66103112
传真:(010)66103204
附件:邢台市邢台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3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