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强化监督发现问题进行督办的函(西安)
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25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组,在你市灞桥区发现西安科搪化工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未落实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要求,我部决定对西安科搪化工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西安市灞桥区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3日
抄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25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组,在你市碑林区发现际华三五一三实业有限公司、西安市碑林区顺达汽车用品服务部,未落实工业企业污染防治、VOCs综合治理要求,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发现的2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西安市碑林区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3日
抄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25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组,在你市高陵区发现西安秦骏实业有限公司未落实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要求,坡吉村街道露天焚烧垃圾,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发现的2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西安市高陵区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3日
抄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25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组,在你市鄠邑区发现西安岳来建材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点位),未落实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等要求,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发现的5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西安市鄠邑区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3日
抄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25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组,在你市蓝田县发现西安同辉养殖设备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点位),未落实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等要求,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发现的8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西安市蓝田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3日
抄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25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组,在你市莲湖区发现西安明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点位),未落实工业企业污染防治、VOCs综合治理等要求,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发现的3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西安市莲湖区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3日
抄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25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组,在你市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现陕西好猫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17家企业(点位),未落实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等要求,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发现的17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3日
抄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
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25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组,在你市曲江新区发现西安盛景印务有限公司未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要求,我部决定对西安盛景印务有限公司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西安曲江新区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3日
抄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25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组,在你市新城区发现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客车车辆段未落实VOCs综合治理要求,我部决定对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客车车辆段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西安市新城区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3日
抄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25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组,在你市阎良区发现中铁长安重工有限公司未落实VOCs综合治理要求,我部决定对中铁长安重工有限公司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西安市阎良区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3日
抄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25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组,在你市雁塔区发现西安双吉化工建材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点位),未落实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等要求,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发现的14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西安市雁塔区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3日
抄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25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组,在你市长安区发现西安丰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点位),未落实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等要求,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发现的8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西安市长安区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3日
抄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25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组,在你市周至县发现西安市昌恒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点位),未落实工业企业污染防治、VOCs综合治理等要求,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发现的11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褚进辉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西安市周至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3日
抄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西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