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强化督查发现问题进行督办的函(唐山)
唐山市人民政府,唐山迁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至9月30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现场督查发现的3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孙青科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唐山迁安市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10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唐山市人民政府,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至9月30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曹妃甸区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区)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现场督查发现的3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孙青科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10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唐山市人民政府,丰南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至9月30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丰南区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区)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现场督查发现的4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孙青科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唐山市丰南区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10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唐山市人民政府,丰润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至9月30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丰润区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区)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现场督查发现的1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孙青科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唐山市丰润区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10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唐山市人民政府,古冶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至9月30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古冶区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区)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现场督查发现的6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孙青科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唐山市古冶区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10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唐山市人民政府,开平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至9月30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开平区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区)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现场督查发现的7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孙青科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唐山市开平区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10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唐山市人民政府,乐亭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至9月30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乐亭县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县)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现场督查发现的6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孙青科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唐山市乐亭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10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唐山市人民政府,路北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至9月30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路北区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区)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现场督查发现的2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孙青科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唐山市路北区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10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唐山市人民政府,路南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至9月30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路南区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区)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现场督查发现的7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孙青科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唐山市路南区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10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唐山市人民政府,滦南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至9月30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滦南县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县)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现场督查发现的3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孙青科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唐山市滦南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10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唐山市人民政府,滦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至9月30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滦县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县)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现场督查发现的3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孙青科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唐山市滦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10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唐山市人民政府,迁西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至9月30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迁西县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县)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现场督查发现的2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孙青科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唐山市迁西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10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唐山市人民政府,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9月17日至9月30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区)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现场督查发现的2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孙青科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10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唐山市人民政府,唐山汉沽管理区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至9月30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汉沽管理区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区)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现场督查发现的1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孙青科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10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唐山市人民政府,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9月17日至9月30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芦台经济开发区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区)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现场督查发现的2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孙青科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10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唐山市人民政府,玉田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至9月30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玉田县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县)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现场督查发现的3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孙青科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唐山市玉田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10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唐山市人民政府,唐山遵化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至9月30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你市进行督查,发现你市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VOCs综合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现场督查发现的2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孙青科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111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唐山遵化市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10日
抄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