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尔多斯盆地泾川等地区铀矿区块优选调查评价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华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
《关于审查〈鄂尔多斯盆地泾川等地区铀矿区块优选调查评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总体意见
该项目钻探工作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项目共布设钻孔72个,设计总钻探工作量57700米,工期18个月。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布设12个钻孔,设计钻探工作量9700米;二期在一期钻孔成果基础上布设钻孔60个,设计钻探工作量48000米。
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满足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部同意该报告表。
二、工程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辐射环境影响。钻探施工采用湿法钻探工艺,施工过程基本无放射性粉尘产生;钻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设备冲洗废水主要进入泥浆池干化,无液态放射性流出物产生;放射性源项主要来自钻孔氡气释放、地表处置钻井泥浆,可能带来潜在外照射以及氡吸入内照射,可能对周边辐射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二)生态影响。场地平整、池坑开挖等作业会对当地植被造成影响,施工作业会对当地野生动物产生惊扰,土方开挖存在水土流失风险。项目影响范围内不涉及重要物种及生态敏感区。
(三)其他影响。施工过程产生施工扬尘、燃油废气、设备冲洗废水、机械噪声、废弃钻井泥浆、非矿段岩心、废机油、生活垃圾等,并且存在柴油储存泄漏的环境风险,管控不当情况下,可能对周边环境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三、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钻孔施工前后应进行场地内γ辐射剂量率监测;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全孔封孔。
(二)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合理统筹施工作业计划,粉状材料堆放过程中进行苫盖,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加强设备检修维护,减少燃油废气排放。
(三)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控制场地平整、池坑开挖作业范围,缩短施工周期;表土与深层土壤分区堆存,封孔后分层回填,及时开展植被恢复,降低施工对植被、野生动物的扰动。
(四)严格落实对生态环境敏感区的保护。一期工程钻孔不得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等各类生态环境敏感区;二期工程钻孔作业须向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报备,若涉及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文物保护单位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并依法履行必要的手续,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施工。
(五)严格落实其他环境保护措施。钻井设备冲洗废水汇入泥浆池循环回用,严禁废水外排;做好泥浆池防渗措施,钻井泥浆循环利用,钻探岩心分类处置;严禁固体废物随意堆弃,废机油规范暂存,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外运;通过柴油发电机自带消声装置、发电机和泥浆泵等设备下加装减振垫料、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等降噪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要求。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
五、我部委托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协同我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负责该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你单位应在二期工程施工前将钻孔计划及时报送上述部门,并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分送上述部门,按照规定接受其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
2026年10月28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河北秀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6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