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渤中25—1油田群调整井及平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渤中25—1油田群调整井及平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中海油安〔2026〕2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在渤中25—1油田群现有3座平台实施43口调整井。其中,BZ25—1 WHPA平台实施15口调整井,包括2口生产井侧钻井,1口生产井侧钻转先期排液注水井,1口注水井侧钻井,7口生产井压裂,1口生产井转注水井,利用空井槽新钻3口井。BZ25—1 WHPB平台实施4口调整井,包括2口生产井侧钻井,2口注水井侧钻井。BZ25—1 WHPC平台实施24口调整井,平台加挂12个井槽,在其中10个井槽新钻20口井,包括15口生产井,5口注水井,预留2个空井槽;利用老井侧钻4口生产井。同时,对BZ25—1 WHPA平台、BZ25—1 WHPB平台生活楼进行扩容改造,在BZ25—1 WHPC平台新增1套就地脱水设备并进行适应性改造。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可以满足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处理和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油层段钻屑和钻井液收集后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非油层段钻屑和钻井液经检测达标后排海。平台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海,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回陆地处理,其中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平台含油生产水、压裂返排液和洗井废水经处理后回注地层。船舶机舱含油污水铅封后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各类垃圾等应严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处理处置。
(二)严格执行钻井作业规程和安全规程。加强随钻监测,配备安全有效的防喷设备、压井材料及井控设备,建立健全井控管理系统。
(三)加强地质性溢油风险管理。严格按照设计注入压力和注入量作业,实时进行压力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注入压力和注入量,确保注采平衡。
(四)切实落实溢油应急措施。发生溢油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按照规定立即报告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海河北海局),并视情况及时通报山东省渔业、海事部门和山东海警局。
(五)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非油层段钻屑和钻井液排放应避开主要经济鱼类和虾类产卵盛期(5月至6月),严格控制非油层段钻屑和钻井液的排放速率,最大限度减轻项目建设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海河北海局负责该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请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准的报告表送海河北海局,并及时将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报海河北海局备案。
生态环境部
2026年7月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6年7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