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肿瘤医院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四川省肿瘤医院:
你单位《关于审查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武侯院区14号楼二层放射源储存室、武侯院区14号楼三层高活性室,已于2021年6月停止使用,现拟对两个乙级辐射工作场所实施退役,包括医用库房、病人候诊区、高活性室、放射源库、ECT机房、操作室、工作站、办公室、衰变池等。
该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格式与内容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使用的评价模式和参数合理,评价结论可信。我部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该退役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做好全过程跟踪监测,做好废物的分类和清洁解控管理,保证退役过程的辐射安全。
三、退役实施完毕,退役场址应达到无限制开放使用要求,并经终态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其他用途。
四、我部委托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协同我部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负责该退役项目实施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送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和我部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并按规定接受其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
2026年7月12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6年7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