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特排管网退役整治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清华大学:
你校《关于报送特排管网退役整治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清科文〔2026〕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特排管网退役整治项目实施内容包括你校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院内的特排管网退役和新建特排管网,以及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分类处理、处置。
二、报告书的编写格式与内容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给出的评价标准和退役管理目标值合理,废物管理描述清晰,评价所选用的模式和参数合理,该项目正常工况下对公众和环境的影响很小、事故条件下对公众和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的结论可信。我部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你校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辐射防护措施,做好废物分类管理和退役产生物项的清洁解控管理,确保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安全。
四、我部委托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协同我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负责该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五、你校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我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和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其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
2026年6月11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6年6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