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港翔安港区1#-5#集装箱泊位工程填海造地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厦门港务海顺码头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厦门港翔安港区1#-5#集装箱泊位工程填海造地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申请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位于厦门同安湾口海域,工程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67.8937公顷,其中,填海面积157.2173公顷(含放坡面积),包括新增填海149.8439公顷,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海域7.3734公顷;占用翔安陆域12.9434公顷。本次环评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填海工程(含护岸工程)、疏浚工程,不包括成陆后的码头及配套设施等陆上项目的建设内容。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工程可以满足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程填海所用物料应符合《围填海工程填充物质成分限值》(GB 30736-2014)相关要求。应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采取先围后填、分区吹填的顺序施工,通过优化溢流口设计、设置防污帘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悬浮泥沙扩散范围,尽可能减轻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施工期各类污染物处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施工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各类垃圾应严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处理处置。施工临时场地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由地方环卫部门定期接收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施工机械和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三)严格按照计划做好海洋生态环境、水文动力及冲淤等监测工作,并将有关数据和结果及时报告监管部门。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控制施工强度。严禁水下炸礁。制定中华白海豚应急救助预案,加强对中华白海豚的观测,发现后立即停止施工;在中华白海豚交配高峰期(5月至7月)降低凿岩作业强度;施工船舶航速不得超过10节;在同安湾海域修复中华白海豚栖息地面积不少于150公顷。制定中国鲎异地迁移保护方案,施工前对工程区域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对发现的中国鲎及时开展异地迁移保护。工程北侧附近红树林开展水系连通修复,在海沧湾补种约0.8公顷红树林。开展增殖放流,最大限度减轻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影响。
三、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太湖东海局)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该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请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太湖东海局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生态环境部
2025年10月31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11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