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东C/D油田二次开发与二三结合优化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审赵东C/D油田二次开发与二三结合优化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中油报〔2022〕2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在赵东油田C/D区块建设2座无人井口平台(CP3、CP4)和2座无人管缆终端平台(PT3、PT4),PT3与现有OPA平台、CP4与PT4平台均以新建栈桥连接;在CP3平台建设9个单筒双井井槽,部署16口井(油井12口,注水井4口),预留1个井槽;在CP4平台建设18个单筒双井井槽,部署36口井(油井27口,注水井9口);新建CP3、PT4至PT3混输海管各1条,长度分别约为1公里、2公里;新建PT3至CP3、PT4注水管线各1条,长度分别约为1公里、2公里;新建PT3至CP3、PT4海底电缆各2条,长度分别约为1公里、2公里;对依托的OPA平台进行适应性改造,包括新增接口,以接收新平台来液等。为满足项目需求,需对新建平台周边进行疏浚。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可以满足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部同意批准该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处理和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非油层水基钻井液和钻屑处理达标后排海。含油钻井液和钻屑应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含油生产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注地层。
(二)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安全规程,加强随钻监测,配备安全有效的防喷设备和良好的压井材料及井控设备,建立健全井控管理系统。
(三)加强铺管作业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加强管道巡检,定期进行全面检测和清管作业,防止管道因腐蚀或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泄漏。
(四)加强注水作业管理,防范地质性溢油事故发生。严格按照设计注入压力和注入量作业,在回注过程中加强实时监测,杜绝超注超压。
(五)切实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改完善赵东油田溢油应急计划,报我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海河北海局)备案。发生溢油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溢油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立即报告海河北海局,并按照规定及时通报河北省渔业、海事部门和河北海警局。
(六)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钻井液和钻屑排放、平台安装及周边疏浚、管缆施工应避开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渤海湾核心区)特别保护期(4月25日—6月15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影响。
三、海河北海局负责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请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准的报告书送海河北海局。
生态环境部
2022年9月5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国海警局,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9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