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南亚-日本二号(SJC2)海缆项目中国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东南亚-日本二号(SJC2)海缆项目中国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中移计〔2019〕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东南亚-日本二号(SJC2)海缆项目中国段(不含中国香港管辖水域内路由及纳入上海本地网的陆缆部分),拟在中国东海、南海海域铺设全长约4212公里的海底光缆,其中南海段约3343公里,东海段约869公里。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工程可以满足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部同意批准该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光缆埋设应采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和工艺技术,在海况较好的缓流时段施工,减轻悬浮泥沙扩散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光缆应选择安全环保、具有高防腐性能的材料和保护层,埋设足够深度,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有害物质的溶出。
(三)污染物的处理和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施工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与食品废弃物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海,其他船舶垃圾、生产垃圾以及扫海清障打捞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后运至陆上处理,不得排海。
(四)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不得损害生态系统功能。南海区路由调查若发现穿越珊瑚礁应调整线位避让。优化施工进度安排,光缆施工作业应尽量避开重要渔业水域主要经济鱼类的产卵盛期和滨海湿地鸟类迁徙高峰期。施工过程中加强观察瞭望,如发现中华白海豚靠近应停止施工,待其游离后方可恢复施工。东海区登陆光缆采用定向钻下穿方式穿越上海南汇嘴自然岸线,施工结束后应对定向钻施工临时场地进行复绿。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环境特别是对敏感目标的影响,并按照规定立即报告我部,及时通报渔业、海事等部门和中国海警局。
生态环境部
2019年7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国海警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7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