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东省供水工程管理总局:
你局《关于审批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请示》(粤供水〔2017〕2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新建工程,位于广东省中南部,涉及佛山、广州、东莞和深圳4市。项目任务是从西江水系向珠江三角洲东部地区供水,解决城市生活和生产缺水问题,提高供水保证程度,为顺德、番禺、香港等地提供应急备用供水条件。项目在西江鲤鱼洲取水,取水规模80立方米/秒,远期2040年多年平均引水17.87亿立方米,按远期规模一次建成。项目由“一条干线、二条分干线、一条支线、三座泵站、四座交水水库”组成。其中,输水干线总长90.3公里,深圳、东莞分干线分别长11.9公里、3.5公里,南沙支线长7.4公里,采用管道和隧洞输水;新建鲤鱼洲、高新沙和罗田3座提水泵站,泵站总装机容量14.4万千瓦;新建广州市南沙区高新沙水库,总库容529.4万立方米,依托已建的东莞市松木山水库、深圳市罗田水库和公明水库。
该项目建设总体符合《珠江流域综合规划(2013~2030年)》等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实施将对水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但是,该项目取水口上游分布有多处工业和生活集中排污口、生活污水散排口等污染源,新建的高新沙水库存在库址土壤环境质量超标问题,可能对项目取、供水水质产生影响,且项目所在河段具有航运任务,上游分布有多个危险品码头,存在取水水质风险。在相关污染源及环境风险源未得到彻底整治的情况下,将可能导致开发任务中城市生活供水目标难以实现。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在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和决策时,高度重视上述问题,以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水环境影响。运行期,向西江流域外供水可能对西江鲤鱼洲取水口下游枯水期供水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导致下游取水口取淡率有一定下降。鲤鱼洲取水口现状水质常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质标准,但取水口上游分布的污染源及环境风险源,可能对取水水质产生影响,存在水环境风险。依托的3座交水水库中,松木山水库、罗田水库水质超标,需要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新建的高新沙水库库址土壤环境质量不达标,可能对供水水质产生影响。受退水区中,东莞市、深圳市相关受纳水体存在不同程度超标,项目实施后的新增退水将进一步加大该区域水污染防治压力。项目实施后,通过以西江引水置换水源,深圳市将退还2.08亿立方米水量作为当地河道生态用水,东莞市减少东江1.2亿立方米取水量,保障东江下游河道生态用水。
(二)生态影响。管线开挖、新建高新沙水库、临时施工占地等将破坏部分陆生植被,占用部分陆生野生动物生境,施工噪声等将可能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惊扰。输水线路以隧洞形式穿越东莞马山市级自然保护区、顺德龙江左滩森林公园、东莞市大岭山省级森林公园、东莞市大岭山市级森林公园、深圳市罗田森林公园、深圳市光明森林公园,隧洞上方植被以降水为主要水源,隧洞实施导致的地下水位降幅低于0.5米,植被生长受影响较小。取水口引水产生的卷载效应将导致一定的鱼苗损失。
(三)施工期环境影响。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隧洞涌水等如直接排入周围水体,将可能对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取水口、局部输水隧洞、部分施工布置等涉及顺德区右滩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深圳市罗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深圳市公明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施工扰动及废(污)水排放可能对保护区水质产生影响。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将可能对区域环境和周边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
三、减缓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资源保护措施。应贯彻“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原则,优先保障西江鲤鱼洲取水口下游河段压咸需求。当上游思贤滘断面流量低于2500立方米/秒时,项目取水流量不得超过20立方米/秒,并停止向深圳市和东莞市供水。扩建下游竹洲头泵站及配套输水管线,配合地方政府对咸界线以下取水口进行改扩建,保障下游取水口的取淡率。进一步对受水区节水能力进行挖潜,强化输配水调蓄能力,尽可能减少引水量,节省出的水资源量优先用于增加鲤鱼洲取水口下游河段压咸流量。配合相关部门,在项目通水前制定受水区水源置换及生态水量退还详细方案,明确工程保障措施、实施进度计划及监控措施,确保置换水量用于当地生态用水。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取水前,关停鲤鱼洲取水口上游鹤山市杰洲汇联洗水有限公司排污口,将鹤山市杰洲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排污口迁移至沙坪河,将鹤山市鹏鸿能源贸易有限公司鹏鸿油库码头搬迁至江门市新会港区古井第二作业区,拆除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杰洲油库码头、鹤山市鹏鸿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穗鹤杰洲油库码头作业区并改造输油管线,停用鲤鱼洲临时锚地。对高新沙水库实施全库盆库底隔水防渗,下阶段进一步优化、完善防渗设计方案。配合落实相关水污染防治规划,对村民散排的生活污水进行截流集中处置,项目通水前英雄河、沙口涌和沙坪河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受水区污水处理能力满足新增退水处理要求。配合地方政府将鲤鱼洲取水口、松木山水库和高新沙水库等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新划定罗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进一步梳理保护区内各类污染源,严格落实相关水质保护要求。开展取、输水水质监测,加密高新沙水库水质监测,确保供水安全。
(三)严格落实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布局输水线路、优化施工布置,尽量减少弃渣场数量,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禁止在东莞马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内布置施工支洞、取(弃)土场、生产生活区等工程内容及施工生产生活区。优化施工时间和施工方案,减缓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在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并妥善堆存,施工过程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等进行生态修复,绿化植被尽量选用当地物种。
(四)严格落实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开展水工模型试验研究及专题设计,进一步优化鲤鱼洲取水口的形式和高程、拦鱼电栅类型和布置方案。外购黄尾鲴、银鲴、三角鲂、鳊、鳙、鲢、草鱼和青鱼等鱼苗进行增殖放流,自鲤鱼洲取水口开工起长期实施。开展取水卷载效应相关研究,据此优化取水调度运行方式与鱼类增殖放流种类和数量。
(五)落实其他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污)水经处理后回用或综合利用,不直接外排。加强隧洞排水综合利用,确保隧洞施工排水不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目标造成水质污染。采取围挡、洒水降尘和密封运输等措施防治施工扬尘,采取设置隔声屏障、优化施工时间、施工车辆限速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依法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做好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工作。
(六)加强水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鲤鱼洲取水口水污染监测预警、拦油截污、紧急停泵等预警应急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与地方政府及相关单位实施联动。配合做好西江干流航运岸线规划和升级改造,加强鲤鱼洲取水口上游陆域和水域交通运输管理,做好风险源排查和监控管理,提高涉危企业和地方政府应急响应和水污染风险事故处置能力,确保项目取、输水安全。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一)在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时,应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环境保护设计合同,同步进行环境保护总体设计、招标设计和技术施工设计。开展环境保护工程招标,将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纳入工程建设合同。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立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定和落实各项监测计划,就取水口拦鱼、增殖放流、退水治污等措施的有效性开展长期跟踪监测,适时纳入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适时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进一步优化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运行3至5年,应按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五、我部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督察局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局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环境保护部华南督察局、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以及佛山市、广州市、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和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
2018年5月15日
抄送: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水利厅,佛山市、广州市、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和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华南督察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