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赤峰市林西东台子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赤峰市林西东台子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
你处以《关于内蒙古赤峰市林西东台子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请示》(林东建字〔2017〕19号)报送了环境影响报告书。针对审查提出的问题,你处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研究,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完善,在完成相关工作后,以《关于重新上报赤峰市林西东台子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请示》(林东建字〔2017〕31号)重新报送环境影响报告书。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开发任务以防洪、供水为主,兼顾灌溉和发电。至2030年设计水平年,年均直供林西工业园水量3951万立方米,年均补偿下游农业灌溉水量1858万立方米,年均供水量共调减5018万立方米。东台子水库正常蓄水位672.3米,总库容3.22亿立方米,兴利库容1.07亿立方米,其中包括生态调节库容0.73亿立方米,具有多年调节性能。工程建设内容主要由挡水坝、泄水建筑物、引水发电系统和过鱼设施等组成。其中,挡水坝为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47.8米;泄水建筑物包括2孔泄洪排沙底孔和1个溢流表孔,采用挑流消能;引水发电系统布置于右岸,引水钢管过坝后分3支供水管。其中,1支直径1.2米的钢管为林西县工业园区供水,设计流量1.26立方米/秒;另2支直径2.8米的钢管引水发电,设计流量29.38立方米/秒;坝后式地面厂房内布设2台3.3兆瓦大机组和1台1.4兆瓦生态小机组,工程年均发电量1867万千瓦时。
该项目建设总体符合《辽河流域综合规划》《辽河流域防洪规划》等相关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控制。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西拉沐沦河流域水资源的影响。东台子水库坝址位于西拉沐沦河中游。西拉沐沦河为西辽河北源,年内、年际间水量分配极不均匀,水资源供需失衡严重,目前干流存在断流河段,生态退化问题突出。东台子水库建成运行后,通过调减工业、农业等河道外用水量,西拉沐沦河流域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将由现状33%降至30.8%。通过水库蓄丰补枯,坝址下游河道汛后及枯水时段的流量较建库前总体上有所增加,西拉沐沦河干流断流河段将全部消除;但其他部分时段坝址下游河道流量减少,洪水过程被坦化、洪峰流量减小。
(二)对工程相关河段水环境的影响。水库蓄水后,库区流速降低,库区河段流态从河道型转变为静水湖库型。东台子水库水温结构为分层型,部分时段下泄水温低于天然水温。工程实施后,因工业退水量增加,在不采取工业废水治污措施情况下,受纳河流查干沐沦河将不能满足目标水质要求。
(三)对水生生态的影响。受河流断流及已建拦河工程阻隔等影响,现状西拉沐沦河干流鱼类种类不丰富、资源量少、小型化趋势明显,工程河段鱼类以鮈亚科产漂流性卵鱼类为主。工程建成后,将进一步加剧对鱼类的阻隔影响,库区水文情势变化将导致鱼类生境和资源结构发生变化,喜静水鱼类和产粘性卵鱼类种群数量将呈现上升趋势,大头鮈等喜激流及产漂流性卵鱼类种群数量将减少。库区2处鮈亚科鱼类产卵场功能将消失,坝下2处鮈亚科鱼类产卵场可基本维持产卵场原有功能,但水库调节、低温水下泄等对坝下鱼类产生不利影响。
(四)对陆生生态的影响。工程将占用和破坏部分陆生植被,导致部分陆生野生动物生境受损,施工噪声和人为捕杀等将可能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惊扰和伤害。东台子水库调度削弱了洪峰,对下游河滩湿地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将导致滨河拂子茅低湿地草甸和芦苇低湿地草甸面积有一定减少。
三、减缓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资源保护措施。坚持“以供定需”和“以水定产”原则,优化受水区产业结构和水资源配置,加大节水力度,调减供水量,节省出的水资源量优先用于增加下游河道生态用水。落实赤峰市林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林西县人民政府调整林西工业园区产业类别的报告〉的决议》(林常字〔2017〕10号),严格限制林西工业园区入驻企业类型,禁止新建煤化工等高耗水、高污染项目。落实灌区农业节水改造和退耕还林任务,不新增水田等高耗水农业。
(二)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方案及生态流量下泄措施。东台子水库初期蓄水和运行期间,4月至9月下泄不低于4.53立方米/秒的生态流量,其他月份下泄不低于1.51立方米/秒的生态流量,当入库流量小于生态流量时,按入库流量下泄,但不得低于0.3立方米/秒,初期蓄水期通过龙口、泄洪排沙底孔下泄生态流量,运行期通过发电、生态流量泄放管下泄生态流量。已建海日苏闸和台河口闸通过合理控制闸门,在4月至9月分别下泄不低于9.39立方米/秒、10.17立方米/秒的生态流量;其他月份下泄流量均不低于1.51立方米/秒,当来水量小于生态流量时,按来水量下泄,但不得低于0.3立方米/秒。在东台子水库坝址、海日苏闸和台河口闸下游布设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
(三)严格落实西拉沐沦河下游生态调度方案。每年鱼类产卵期4月至6月至少开展1次生态调度,每次至少维持7天,流量日涨幅不低于7%,调度流量峰值不低于22立方米/秒,调度水量不低于1096万立方米。每年7月至8月为西拉沐沦河下游湿地实施不少于2次人造洪峰,制造峰值流量不低于201立方米/秒、持续时长不低于10小时,切实保障西拉沐沦河下游湿地生态用水需求。
(四)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水库蓄水前开展库底环保清理,蓄水初期强化水环境保护。运行期,加强对库周污染源的控制,禁止在库区开展水产养殖。加强水库水质监测,协调相关单位,划定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配合落实《赤峰市林西东台子水库工程水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确保受水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能力满足本工程供水产生的新增退水处理要求。采用9层叠梁门分层取水措施减缓低温水不利影响,在库区、坝前及坝下设置水温监测系统。
(五)严格落实鱼类栖息地保护措施。赤峰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西拉木伦河鱼类栖息地保护工作的承诺函》(赤政字〔2017〕140号文),将东台子库尾至上游龙口水库坝址171公里河段、东台子坝址至下游台河口约170公里河段作为鱼类栖息地保护,不再规划和新建水利水电开发项目,在保护河段竖立明显标志,确定保护范围。制定栖息地保护管理规划,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强化管理和保护。
(六)落实过鱼设施建设等其他鱼类保护措施。在东台子水库坝址右岸建设竖缝式鱼道,在海日苏闸、台河口闸各补建一条仿生态鱼道,下阶段做好生态学及水工模型实验,优化细化过鱼方案,开展专题设计;运营期,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长期有效过鱼。初期蓄水前,在东台子水库坝下左岸建成鱼类增殖站,工程初期蓄水及运行期长期放流蛇鮈、大头鮈、银鮈、瓦氏雅罗鱼、红鳍原鲌、洛氏鱥、中华多刺鱼等鱼类。
(七)严格落实陆生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布置,强化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严格限制施工范围,减少植被破坏。施工前,做好表土剥离并妥善堆存;施工过程中,采取工程、植物和临时防护等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生态修复,植物应尽量选用当地物种。开展西拉沐沦河湿地生态修复相关研究,长期开展西拉沐沦河下游湿地监测,对湿地质量进行跟踪评价,并优化调整湿地保护方案。
(八)落实施工期废(污)水、噪声、扬尘等污染防治和生活垃圾处理措施。废(污)水经处理后回用或综合利用。采取优化施工工艺、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采取优化施工时间、施工车辆限速和禁鸣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依法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做好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工作。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一)鉴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复,你处在开展初步设计工作时,应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纳入初步设计报告,并将初步设计有关环保措施的批复情况报送我部。落实环境保护设计合同,同步进行环境保护总体设计、招标设计和技术施工设计。开展环境保护工程招标,将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纳入工程建设合同。
(二)蓄水前应开展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水库蓄水及运行期生态流量下泄及生态调度方案、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及在线监测系统、低温水减缓设施、栖息地保护管理规划、过鱼设施、鱼类增殖站、库底环保清理报告等应作为主要验收内容,验收合格后方可蓄水。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建立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定和落实各项监测计划,针对生态流量及生态调度、低温水减缓、栖息地保护、过鱼、增殖放流等措施的有效性开展长期跟踪监测,适时纳入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适时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进一步优化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运行3至5年,应按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五、我部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北督察局和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你处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华北督察局、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及赤峰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
2018年1月12日
抄送: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水利厅,赤峰市环境保护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华北督察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8年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