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阅读推荐
关于批准《宁德核电厂5、6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的通知
福建宁德第二核电有限公司,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恳请审查〈宁德核电厂5、6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的请示》(闽宁二核〔2023〕4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你公司《宁德核电厂5、6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我局批准的质量保证大纲,确保福建宁德核电厂5、6号机组的建造质量。
国家核安全局
2024年6月2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6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