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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秦山第二核电厂1、2号机组安全相关系统定期试验要求(Rev.000.14)升版的通知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山第二核电厂1、2号机组安全相关系统定期试验要求〉(Rev.000.14)升版的请示》(中核运行核安发〔2023〕57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你公司关于秦山第二核电厂1、2号机组安全相关系统定期试验要求(Rev.000.14)的升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审评承诺,按照我局批准的内容实施升版,确保秦山第二核电厂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23年9月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9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