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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延续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的通知
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力赛佳管道支架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对相关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延续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力赛佳管道支架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在所申请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方面保持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决定准予延续并颁发许可证(见附件)。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9月30日。
各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持证单位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确保民用核安全设备质量。
国家核安全局
2022年9月16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华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上海核安全审评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9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