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三澳核电厂2号机组运行许可证颁发前综合检查报告》的函
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组织检查组于2026年9月14日至18日对你公司浙江三澳核电厂2号机组进行了运行许可证颁发前综合检查。
现将检查报告印送给你公司,请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要求,确保浙江三澳核电厂2号机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26年10月8日
(此件社会公开)
浙江三澳核电厂2号机组运行许可证颁发前综合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名称: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
受检单位名称: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
检查日期:2026年9月14日至18日
一、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五)《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六)《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
(七)《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八)《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九)《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
(十)《核动力厂调试和运行安全规定》;
(十一)中广核浙江三澳核电厂1、2号机组最终安全分析报告;
(十二)中广核浙江三澳核电厂1、2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
(十三)中广核浙江三澳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运行阶段);
(十四)三澳核电厂1、2号机组调试大纲;
(十五)三澳核电厂1、2号机组在役检查大纲;
(十六)核电厂建造、安装和调试适用的标准规范;
(十七)国家核安全局发布的管理要求等。
二、检查内容
(一)质量保证大纲实施;
(二)构筑物和核安全设备;
(三)系统调试;
(四)运行生产准备;
(五)辐射防护;
(六)应急准备;
(七)实物保护和燃料贮存;
(八)放射性废物管理和环境保护;
(九)核动力厂防火;
(十)建造许可证条件、运行许可证申请文件及审评问题落实情况;
(十一)建造阶段核安全监督检查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十二)其他,如福岛改进项。
三、检查组织
2026年9月14日至18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组织检查组对浙江三澳核电厂2号机组进行了运行许可证颁发前综合检查。检查组听取了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运单位)关于浙江三澳核电厂2号机组首次装料前准备情况的工作汇报。
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检查组采用文件抽查、人员对话、现场查看等方式,对浙江三澳核电厂2号机组的质量保证大纲实施情况、首次装料前各项准备工作、许可证条件和核安全监督检查管理要求落实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营运单位及相关单位对检查给予了积极配合,检查达到了预期目的。
四、检查情况
(一)质量保证
根据核安全法规有关要求,营运单位建立了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组织机构,生效实施了各阶段质量保证大纲和施工、设计、采购、调试等领域的管理程序,并能够按照要求对安全物项及相关不符合项处理等进行有效管控。
(二)构筑物和核安全设备
浙江三澳核电厂2号机组核岛土建已完成,反应堆冷却剂系统、专设安全设施、辅助系统等核安全相关系统的设备已安装完成,役前检查工作已全部完成,构筑物和核安全设备的建造安装质量总体受控。
(三)系统调试
浙江三澳核电厂2号机组首次装料前需完成的调试试验共591项,已完成587项,其余《第Ⅱ.4阶段水化学监视(TP-2-CDF-15)》《装料前硼浓度检查(TP-2-CDF-16)》《装料准备(TP-2-ENS-24)》《探测器通道检查试验(TP-2-RPN-12)》等4项按计划进行。
(四)运行生产准备
营运单位按核安全法规要求建立了运行组织机构,明确了关键岗位职责,2号机组现有高级操纵员40人、操纵员43人,满足机组运行需要。2号机组首次装料前需移交系统共627个,已全部向运行移交。
(五)辐射防护
营运单位建立了辐射防护组织机构和辐射防护文件体系,配备了经过培训授权的辐射防护人员,辐射监测系统和设备已具备投运条件,辐射控制区相关厂房已实施边界管控,具备建立辐射控制区的条件。
(六)应急准备
根据《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营运单位建立了应急响应组织。应急人员资质和培训授权满足程序管理要求,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齐备,应急设施设备处于可用状态,场内综合应急演习已实施。
(七)实物保护和燃料贮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等规定,营运单位建立了实物保护组织机构和管理程序体系。2号机组控制区、保护区和要害区的实物保护系统、保卫控制中心相关系统已完成调试并投入运行。2号机组首炉燃料组件及相关组件已全部贮存于核燃料厂房。
(八)放射性废物管理及环境监测
营运单位建立了放射性废物管理组织机构,制定了放射性废物管理程序和放射性废物处置方案,放射性废物处理系统、流出物监测系统及环境监测设施已投入使用。
(九)核动力厂防火
根据《核电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营运单位落实了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建立了消防管理文件体系;对核岛建立了防火分区,防火屏障总体完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可用。
(十)建造许可证条件、运行许可证申请文件及审评问题落实情况
浙江三澳核电厂2号机组建造许可证条件已按要求落实;1、2号机组最终安全分析报告等运行许可证申请文件审评要求已落实或按计划落实。
(十一)建造阶段核安全监督检查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自浙江三澳核电厂2号机组核岛浇筑第一罐混凝土以来,国家核安全局、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历次核安全监督检查共提出管理要求210项,营运单位正按计划对4项长期整改项进行整改,其他整改项已完成整改。
五、检查结论和改进要求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浙江三澳核电厂2号机组建造阶段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与核安全有关的建造、调试活动处于受控状态。安全相关构筑物、系统和设备的移交工作已经完成。运行生产准备、辐射防护、应急准备、实物保护、放射性废物管理、环境监测和核动力厂防火满足相关安全要求。
本次检查共形成44个检查记录单,检查组提出以下7项整改要求。
(一)针对首次装料前应完成的4项调试试验,营运单位应在2号机组首次装料前完成。
(二)常规岛废液处理站氨氮污染物处理设施已完成现场改造和调试工作,营运单位应在2号机组首次装料前对原路径管线进行隔离处理,在机组运行期间加强常规岛氨氮废水处理管理,确保废水排放达标。
(三)针对影响首次装料的3项意外事件单(UES)和1项保留项(OT)等问题,营运单位应在2号机组首次装料前关闭上述问题。
(四)针对2号机组核仪表系统探测器未安装、探测器通道检查试验未完成、核岛厂房火灾探测器未联动声光报警和通风系统防火阀等问题,营运单位应在2号机组首次装料前完成相关工作。
(五)针对2号机组主控盘台P信号错误导致触发安注信号的问题,营运单位应在2号机组首次装料前完成机组保护信号和状态控制信号的核查,确保逻辑组态及主控盘台显示正确。
(六)针对调试期间出现的多起人因问题,营运单位应进一步剖析原因,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防人因工具的使用,切实提升运行人员技能水平和风险意识,在2号机组首次装料前提交专题报告。
(七)针对个别管理程序、施工文件、技术文件、运行规程等存在内容不完善、描述不严谨、记录不规范等问题,营运单位应加强文件管理,举一反三,完善相关文件,确保文件质量。
营运单位应认真落实检查组提出的管理要求,在浙江三澳核电厂2号机组运行许可证颁发前将改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提交国家核安全局和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抄送: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