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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建造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的函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建造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的请示》(辽核办发〔2023〕25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建造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相关信息的变更符合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变更的程序要求,现予确认。
附件: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变更信息
国家核安全局
2023年2月2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附件
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变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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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核设施名称  | 
            
             许可证类型  | 
            
             许可证号  | 
            
             持证单位  | 
            
             变更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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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号机组  | 
            
             建造许可证  | 
            
             国核安证字第2120号  |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由王秀启变更为陈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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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徐大堡核电厂4号机组  | 
            
             建造许可证  | 
            
             国核安证字第21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