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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福建福清核电厂1-6号机组运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的函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福建福清核电厂1-6号机组运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的请示》(福核发〔2022〕304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关于福建福清核电厂1-6号机组运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相关信息的变更符合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变更的程序要求,现予确认。
附件: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变更信息
国家核安全局
2022年11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附件
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变更信息
序号 |
核设施名称 |
许可证类型 |
许可证号 |
持证单位 |
变更内容 |
1 |
福建福清核电厂1号机组 |
运行许可证 |
国核安证字第1828号 |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由徐利根变更为赵皓。 |
2 |
福建福清核电厂2号机组 |
运行许可证 |
国核安证字第1829号 |
||
3 |
福建福清核电厂3号机组 |
运行许可证 |
国核安证字第2007号 |
||
4 |
福建福清核电厂4号机组 |
运行许可证 |
国核安证字第2008号 |
||
5 |
福建福清核电厂5号机组 |
运行许可证 |
国核安证字第2016号 |
||
6 |
福建福清核电厂6号机组 |
运行许可证 |
国核安证字第212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