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美丽河湖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科学规范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评价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美丽河湖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联系人:水生态环境司信达、刘宇辰
电话:(010)65645472、65645453
邮箱:sslyy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徐敏、张涛
电话:(010)89658111、89658117
邮箱:zhangtao@caep.org.cn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
邮编:100144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8月27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