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核燃料循环设施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核燃料循环设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明确核燃料循环设施建设项目重大变动判定条件,我部组织编制了《核燃料循环设施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9月15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吕彩霞
电话:(010)82205707
邮箱:lvcaixia@chinansc.cn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知兴东路9号
邮编:102445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张春龙
电话:(010)6564613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10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核燃料循环设施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
3.《核燃料循环设施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8月12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3.生态环境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4.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6.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8.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9.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10.清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