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生态环境部工程技术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部有关直属单位: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工程技术中心建设规划(2025-2035年)》,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部工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工程技术中心)布局,根据《生态环境部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6年工程技术中心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方向
2026年围绕以下6个方向创建工程技术中心,不在范围内的建设方向暂不开展创建。
1.核与辐射安全保障;
2.海洋船舶污水及油泥处理;
3.畜禽养殖减污降碳;
4.矿山重金属污染防治;
5.煤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6.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
二、有关要求
工程技术中心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申请单位原则上为1家。请申请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编制《生态环境部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申请书》,报送至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报送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符合条件的生态环境部直属单位向我部提出建设申请。
有关申报材料请于2026年6月15日前报送,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科技与财务司 王帅
电话:(010)65645386
邮箱:touzi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5月9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