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海水浴场赤潮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范海水浴场赤潮监测工作,我部组织起草了《海水浴场赤潮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5月28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李冬梅
电话:(0411)84783336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
邮编:116023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 王步英
电话:(010)65646254
邮箱:shengtai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4月27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
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
(部内征求综合司、法规司、生态司、水司、海洋司、应急中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