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钢铁、水泥和造纸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统一信息报表年报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推动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衔接,逐步将排污许可执行报告作为固定污染源统计数据来源,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生态环境统计改革工作方案》等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钢铁、水泥和造纸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统一信息报表(以下简称统一信息报表)年报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全国钢铁行业(行业代码311、312、313、314)、水泥行业(行业代码3011)、造纸行业(行业代码221、222、223)排污单位。
二、填报方式
各排污单位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在统一信息报表模块填报统一信息报表,无需填报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年报。填报统一信息报表时,相关信息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并与排放源统计年报填报的信息保持一致。
三、时间要求
(一)2026年1月1日至1月31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统一信息报表填报模块开放,排污单位完成2025年度统一信息报表年报数据报送。
(二)2026年1月1日至2月10日。各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环统管理和排污许可管理的人员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管理端,审核统一信息报表数据,问题数据反馈至企业进行修改。2月10日后,统一信息报表填报模块关闭,数据不可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落实。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统筹做好2025年钢铁、水泥和造纸行业统一信息报表年报填报工作,组织各市参加培训,开展数据抽查审核,及时总结评估工作成效。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行政区域内所有钢铁、水泥和造纸企业按要求参加培训并对企业报送的数据进行排查审核,确保排污单位按时、完整、准确填报统一信息报表。
(二)开展指导帮扶。为确保2025年钢铁、水泥和造纸行业统一信息报表年报顺利填报,我部将针对统一信息报表主要内容、平台填报模块操作指南、质量审核要点等开展培训帮扶,培训通知另行发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12月26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