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发布含汞电池等12种添汞产品和使用含汞催化剂生产聚氨酯工艺管控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五次会议第5/4号决定对〈关于汞的水俣公约〉附件A和附件B的修正》的决定(2025年10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我部组织起草了《关于发布含汞电池等12种添汞产品和使用含汞催化剂生产聚氨酯工艺管控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
联系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温锭良
电话:(010)65645757
传真:(010)65645745
邮箱:zjs@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关于发布含汞电池等12种添汞产品和使用含汞催化剂生产聚氨酯工艺管控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发布含汞电池等12种添汞产品和使用含汞催化剂生产聚氨酯工艺管控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11月6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