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城市机动车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测算方法(交通量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城市机动车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测算方法(交通量法)》,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8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郗梓延
电话:(010)65645587
传真:(010)65645587
邮箱:jidongche@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黄志辉
电话:(010)84920194
邮箱:huangzhihui@vecc.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邮编:100012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城市机动车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测算方法(交通量法)(征求意见稿)
3.《城市机动车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测算方法(交通量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9月16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公安部办公厅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5.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6.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7.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8.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9.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10.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11.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12.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13.北京大学
14.北京理工大学
15.中山大学
16.北京工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