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海排污口设置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防治海洋环境污染,进一步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论证,我部组织编制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海排污口设置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7月19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赵庄明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6-18号
邮政编码:510530
电话:18122329667
电子邮箱:zhaozhuangming@scies.org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张金勇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536
传真:(010)65645500
电子邮箱:hysjgec@mee.gov.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海排污口设置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3.《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海排污口设置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6月14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5.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6.水利部办公厅
7.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8.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9.华北督察局
10.华东督察局
11.华南督察局
12.东北督察局
13.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14.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15.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16.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17.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18.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19.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20.自然资源部北海局
21.自然资源部东海局
22.自然资源部南海局
23.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24.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5.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26.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27.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8.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29.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30.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31.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32.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33.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
34.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35.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36.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37.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38.沿海各省市生态环境部门
(部内征求办公厅、督察办、综合司、法规司、科财司、生态司、水司、土壤司、固体司、环评司、监测司、执法局、应急中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