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第一期国家环保标准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机关各有关部门,相关环保标准项目承担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号),加强国家环保标准管理,提高工作质量,有效支撑环保执法监管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2018年度培训计划》,我部决定举办2018年第一期国家环保标准专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9月6日至7日(5日报到,8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环境保护部兴城环境管理研究中心(辽宁省兴城市滨海路30号,电话0429-5410201)。
三、培训内容
(一)《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技术要点和经验介绍
(三)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技术要点—以火电行业为例
(四)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要点和经验介绍
四、培训对象
(一)规财司、环评司、监测司、水司、大气司、土壤司、生态司、核一司、应急中心负责标准管理的同志,每司1人。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科技标准处处长或具体负责标准工作的同志,每省1人。
(三)2018年度新立项国家环保标准项目承担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执笔人),每个项目1-2人,每个单位不超过3人。
(四)2019年度承担国家环保标准项目的相关单位负责人,每个项目1-2人,每个单位不超过3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期培训由科技标准司主办,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兴城环境管理研究中心承办。请各单位统一组织报名,于2018年8月20日前将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通过传真及电子邮件反馈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二)参加培训人员培训费(含食宿费)由我部承担,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派出单位负责。因场地和经费限制,请勿超额派员。本期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武亚凤、朱静
电话:(010)84934068
传真:(010)84921403
Email:zhangyu@craes.org.cn
(二)生态环境部 安广楠
电话:(010)66556213
传真:(010)66556213
Email:biaozhun@mee.gov.cn
附件:培训班报名表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8月8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全国环境保护职工疗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