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日用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我部组织起草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日用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玻璃纤维及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矿物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8年8月20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征集意见”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赵蓓蓓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83
传真:(010)66556282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 江梅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13998
电子邮箱:jiangmei@craes.org.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5.《玻璃纤维及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7月12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共同征求意见单位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山东省日用硅酸盐工业协会
(部内征求规财司、政法司、科技司、环评司、监测司、水司、土壤司、生态司、环监局、应急中心意见)
《日用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还征求以下单位意见
中国日用玻璃协会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广东省玻璃行业协会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三部
安徽溢彩玻璃器皿有限公司
安徽杜氏高科玻璃有限公司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凤阳金星实业有限公司
北京玻璃集团公司
《玻璃纤维及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还征求以下单位意见
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
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
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
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山东玻纤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林州光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矿物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还征求以下单位意见
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
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
河北华美化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神州保温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格瑞玻璃棉制品有限公司
南京康保玻璃纤维制品厂
南通市新美保温材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