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第2期印染行业环境执法培训班的通知
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更好地将执法理论与执法实践相结合,切实提高环境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根据《环境保护部2018年度培训计划》(环办人事函﹝2018﹞345号)工作部署,我部决定举办2018年第2期印染行业环境执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20日(7月16日全天报到,7月13日网上报名截止)。
(二)报到地点:绍兴文理学院教育培训中心(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
(三)培训地点:绍兴文理学院岩土大楼报告厅。
二、培训内容
印染行业工艺特点及重点产污环节分析、纺织染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印染行业弄虚作假典型案件剖析、环境执法和公安机关联合执法案例分析、印染行业自动监控执法要点实地介绍、现场执法实操讲解等内容。
三、培训对象
行政区域内存在20家以上印染企业的省(区、市)印染行业环境执法业务骨干各1人;行政区域内存在100家以上印染企业的地市印染行业环境执法业务骨干各2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一)请相关省份统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参加培训的人员,通过“全国环境监察队伍管理系统”报名。
(二)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
(三)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培训费(含食宿费)由我部承担。
(四)培训班由我部环境监察局主办,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承办,绍兴文理学院协办。
(五)培训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活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生态环境部杨申卉 杨蕾
电话:(010)66556434,66556451
(二)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李宁宁 李忠华
电话:(010)84915327,84920646(兼传真)
13581937030,13601356106
(三)绍兴文理学院丁如梦 陈国和 陈晓峰
电话:18358583760,15957509059,13575500699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7月4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绍兴市环境保护局、绍兴文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