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与突发风险控制重点实验室的函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你单位《关于提交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与突发风险控制重点实验室申请书的函》(华环函〔2024〕4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以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为依托单位,建设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与突发风险控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主要建设任务是面向环境应急领域科技需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控技术、环境应急处置技术与装备、环境应急管理支撑等研究,为生态环境应急与突发风险控制提供科技支撑。同时,以重点实验室为平台,促进相关领域优势单位和科研人员合作与交流,培育一批优秀创新人才。
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两年。请依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围绕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提出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建立“联合、开放、流动、竞争”运行模式,进一步完善科研条件,加强资源开放共享和运行管理,按时提交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努力提升重点实验室科学研究、管理决策支持和人才培养水平,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支撑。建设期间若遇重大事项,请及时向我部报告。
特此函复。
生态环境部
2025年6月7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