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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环固体〔2026〕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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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农业农村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系统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编制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五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2026年7月8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6年7月9日印发